1月2日,華燦光電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收到義烏信息光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第五批貸款貼息補助的通知》(義高新[2018]83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批貸款貼息補助資金2,411.54萬元,該貸款貼息補助資金系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已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確認為2018年度收益。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具有可持續性。
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收到義烏信息光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創新補助的通知》(義高新[2018]82號)的文件,同意撥付華燦光電(浙江)有限公司2018年創新補助7,406.89萬元,該創新補助資金系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已將此項補助在收到批復通知批文時確認為2018年度營業外收入。該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關,不具有可持續性。
華燦光電表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有關規定確認上述事項,并劃分補助的類型。與收益相關的補貼款9,818.43萬元,預計對公司2018年度稅前利潤產生的影響是9,818.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