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1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六個月,2013年8月3日到期前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內容詳見公司2013年2月5日刊發于巨潮資訊網、《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報》的《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3-08)。
公司實際使用了7,000萬元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在使用超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公司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作良好。
2013年7月25日,公司將實際使用的7,000萬元人民幣全部歸還至公司開立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同時,公司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超募資金7,000萬元人民幣臨時補充流動資金已一次性歸還完畢。公司通過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達到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節約財務費用的預期目的。
特此公告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