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選自《半導體照明》雜志 2013年 第8期(總第42期)
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專利制度是在智慧之火上添加利益之油。專利與技術密不可分,也與市場息息相關。規模從幾十億到上千億元,應用全面開花,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的半導體照明產業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隨著市場競爭加劇,專利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在競爭中所能發揮的作用以及帶來的影響放大,這種背景下,專利格局在悄然發生著變化。
核心專利缺乏一直被視為懸在國內LED企業頭上的一把利劍,經過幾年的發展,國內LED專利申請有了很大的進步,而除了企業自身的專利布局,聯合起來“抱團”應對專利問題正成為一種趨勢。而在抱團的過程中,采取怎樣的模式、體制機制更有效是業界一直在探索的。
專利是把劍,既能傷人,也能護之。在高度同質化競爭的市場,專利是競爭力的保障,也是鼓勵創新的最好機制。
規模從幾十億到上千億元,應用全面開花……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的半導體照明產業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據中國半導體照明工程研發及產業聯盟(CSA)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半導體照明產業整體規模達到了1920億元,較2011年的1560億元增長23%。伴隨產業的發展并逐漸走向成熟,市場的競爭加劇,專利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在競爭中所能發揮的作用以及帶來的影響放大,企業對專利的重視程度也不斷加大。無論產業規模大與小,在半導體照明領域,專利戰始終存在,“要警惕擁有核心專利的大廠‘放長線,釣大魚’攜專利以令諸企”,這是曾經業內人士對產業發展的一句提醒,那么新形勢下,專利戰局有何變化,又該如何應對?
白光LED專利專題研討會受到極大的關注,眾多企業人士聞訊前來
專利戰局新形勢
“上游核心技術專利大部分被國外廠商所掌握”、“核心專利缺乏,受制于人”……在之前的幾年,提起專利,立刻浮現在筆者腦海中的是類似的詞句,而與這些詞句同行的則是給國內業者留下深刻印象和教訓的美國“337調查”案,據之前國家半導體照明工程研發及產業聯盟(CSA)的一份對LED產業的專利分析顯示,國內LED專利在襯底、外延與芯片等中上游領域的占比僅10%,更多的則分布在封裝、應用等環節,而國外LED中上游專利所占比例則大大高于國內。時過境遷,半導體照明產業在飛速發展,專利形勢亦在發生著變化。
在早期,日亞、豐田合成、飛利浦、科銳、歐司朗等幾大公司利用各自的核心專利,在全球范圍內布置了專利網,并逐步進行了交叉授權,形成了幾家獨大的格局。從整體的專利格局來看,大格局仍在,幾大專利擁有者依然掌握著重要的基礎性專利,如白光基礎性專利,包括PSS襯底技術專利等。不過,隨著技術進步和更多企業、研究機構的進入,以及半導體照明產品范圍的不斷擴大,更多公司擁有了相關專利,再加上應用產品種類以及生產廠商增多、市場規模擴大,專利關系也越來越復雜。
此外,一些基礎專利近幾年陸續到期,緩沖層技術、PN層的摻雜等專利已經過期,白光基礎專利也將在2017年前后陸續到期。這對于國內業界是個利好消息,但正如業內人士所言,即使一些基礎專利到期,也不能盲目樂觀,一方面是能否在原有技術上進行創新對企業是一個考驗,另一方面,幾大專利擁有者在專利的申請策略上,除了所擁有的核心專利外,還包括外圍專利。國內企業仍存在很大的專利風險。“隨著專利的逐步到期,肯定對目前的格局是有緩解,但是技術進步很快,人們可能會發現新的技術或產品方向也會被專利所保護,但不會像此前那樣集中在幾家手里,到時候將會是百家爭鳴的情景。”一位企業高層如是說。
提到專利,日亞等幾大專利擁有者的確是無法避開的話題,在產業形勢變化的背景下,他們的策略、態度也在調整變化。“幾大專利擁有者,好斗的依然在尋找機會,不好斗的或者希望以更好的姿態融入中國市場大力發展的,更趨于采取合作的方式,例如OEM合作或者尋求談判授權等方式。”一位企業代表如是總結了當前幾大專利擁有者的策略。
在幾大專利擁有者中,日亞可以說是比較“好斗”的一位,其曾公布公司的專利戰略方針,表示“專利不是商品”,不會為獲得收入向其他公司提供自己擁有的專利授權,2002年以前,日亞取了多項基本專利,涵蓋了LED結構、外延、芯片、封裝的制造全過程技術及熒光粉等相關原材料,而日亞也依靠其構建的專利壁壘及專利訴訟阻止其他廠商進入市場與其競爭,以獲得高額的獨占市場利益。但隨著歐司朗、豐田合成等公司LED領域專利的不斷增加,在LED領域擁有的專利數不斷增加,日亞在專利訴訟方面遭到一些挫敗,其也改變態度,分別與上述大廠達成了專利和解和授權協議。不過,雖然如此,其對于中國大陸、臺灣地區的專利態度依然很謹慎,其中,從2006年開始,日亞與億光的專利糾紛恩怨就一直不斷。
與日亞的強勢不同,歐司朗、飛利浦、豐田合成、科銳等幾家企業,在專利方面采取了專利授權等相對靈活的方式,擴大自身在LED市場的影響力。比如,飛利浦推出了“LED燈具和光源許可計劃”,截止到2013年5月,其已簽訂了300份協議,簽訂協議的企業可以獲得飛利浦LED系統技術和解決方案的專利組合,豐田合成也在2012年12月與圓光電進行專利交互授權等。
可以看到,隨著產業發展,技術標準的開放度與透明度越來越高,很難有一家公司、一個國家持有絕對優勢的基礎專利,這種關鍵專利的分散化,為交叉許可專利奠定了基礎,相互授權使用對方的專利將更加普遍化。此外,也可以看到,一些專利優勢企業也采取結盟抱團的形式,比如豐田合成、銳高等幾家主要硅酸鹽熒光粉企業利用各自的技術優勢,形成了B.O.S.E專利家族。
INTELLECTUAL VENTURES?投資董事蘇清新博士認為,從專利經營的角度來看,作為擁有核心專利的大廠,如果不積極合作推動這些專利的實施的話,這些專利產生的價值非常有限。國內廠商在應用開發和市場推廣方面有獨特的優勢,核心專利擁有者以開放的態度與國門廠商合作,發揮各自的特長和優勢,一起推動這些核心專利的應用和市場推廣,將是這些大廠們很明智的行為。當前LED廠商們應更多地關注的是如何共同做大市場蛋糕,而非僅僅關注自己的市場份額。“專利的目的在于產生價值,與別人合作,有機會把市場蛋糕做得更大。”蘇清新說。
而在7月12日,由聯盟(CSA)主辦的“白光LED專利專題研討會”上,CSA副秘書長楊蘭芳也表示,無論是專利持有人,還是LED生產企業,都應該基于這樣一個共識:只有在合力將市場做大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多贏。
“足不出戶”or正面迎擊
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專利制度是在智慧之火上添加利益之油。專利與技術密不可分,也與市場息息相關。對于國內企業而言,專利問題始終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專利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國LED產業的快速發展。具體很難說是某一個或幾個專利,一些大廠采取了廣撒網的方式,各種技術細節從不同的角度申請了成千上萬的專利,就像‘地雷陣’。上中游的基礎專利制約相對比較集中,如白光基礎專利,以及外延芯片的結構上。”一位LED封裝企業的高層說。
相對于受制約較多的上游外延芯片企業,封裝和應用企業面臨的則往往是產品要么出口選擇大廠芯片更有保證,要么不出國門,限于國內市場。有企業代表半開玩笑的表示,出口到專利環境相對寬松的亞非拉地區還是可以的。但半導體照明是一個全球市場,國內半導體照明產業要做強、做大,“足不出戶”自然不是一種好的選擇,而沒有專利支撐這條路走的終究不踏實。曾代理過包括日亞與豐田合成專利訴訟等眾多LED企業專利糾紛的日本黑田法律事務所首席律師黑田健二建議,對于中國國內企業而言,如果產品想進入全球市場,那么就要特別注意所購買專利的適用地區。比如,中國企業如果想進入美國、日本、歐洲市場,就應該考慮熒光粉的種類,以規避日亞在這一專利上可能發起的訴訟威脅。
其實,國內LED企業的專利意識在不斷增強,尤其是一些大企業在專利布局上也在積極行動,比如今年6月,三安光電發布公告稱,決定由公司全資子公司Lightera Corporation以自有貨幣資金2200萬美元收購美國Luminus Devices, Inc.(“美國流明”)100%股權。目前美國流明在全球擁有93項專利,正在申請中的專利有58項,合計151項,其中已取得和正在申請中的美國專利94項。這些專利覆蓋了LED產品的設計、制造方案,封裝、系統和應用的各個環節。美國流明與日亞化學、首爾半導體、臺灣晶元光電均有技術專利方面的合作。有分析認為,三安光電在專利布局方面投了大量精力,有助于扭轉被動的局面,增加其在專利方面的話語權。
業內人士表示,應對專利問題的策略還是比較多的,如并購獲得重要專利,購買許可及授權,無效別人的專利,形成策略聯盟或專利池,市場區域的選擇,產品的差異化等。不同的企業,基于產品的差異,市場的布局,資金的儲備,人員的素質等不同,采取不盡相同的應對方式,其實沒有定式,需要周密的考慮。有時候也需要考慮多種方式同時進行,否則也比較難應對專利擁有者嚴密的專利網。
的確,對于國內企業而言,有些核心專利點是無法規避的,如同三安光電一樣并購具有專利實力的企業是方式之一,但這并不是所有的企業均有這種能力。購買許可或得到授權是比較常見的選擇,可高額的許可費讓很多企業倍感負擔,“交費是交定了,就是交多交少的問題了”,有企業代表如是說。另外,交叉授權也是獲得專利的方式,但交叉授權的前提往往是雙方的專利價值分量要“門當戶對”,也就意味著雙方的專利都需要有議價能力。而要有含金量的專利,則考驗著企業的研發和技術實力。
就國內情況來看,近年來專利申請量迅猛增加,從構成來看,發明專利申請總量不斷增加,但占所有專利申請總量的比例持續走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持續增加,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論是申請量還是所占比例都快速增加。從技術領域來看,上游領域總體技術實力還很弱,專利申請量尤其是基礎研究方面的發明專利還很少,中下游應用端申報的專利最多。不過,專利集中在封裝和應用端也是最讓業界擔憂之處,認為多少有些“華而不實”,真正發生糾紛時,這些專利所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蘇清新認為,從專利與產業關系的角度來看,核心專利固然重要,但不代表擁有一切,就LED行業而言,僅僅有核心專利是不夠的。從新技術的研發角度,行業會產生很多新的技術,也會慢慢形成新的核心專利。隨著應用發展,下游也會產生新的專利,如果能夠做好專利戰略策劃和布局,應用廠商即使沒有核心專利,仍然有與核心廠商議價的空間。
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人士則表示,基于照明市場的大踏步啟動,擁有應用端專利技術的廠家開始更傾向于照明應用產品和技術的專利紛爭。LED產業越往下游,技術點越分散,產品系列越多,應用領域越寬廣,所以國內企業一定要在應用環節做好專利布局,國內應用廠家多,要精耕細作好自己的差異化產品并做好專利技術開發。尤其是注意跟蹤前瞻性的創新應用領域,提前做好產品規劃以及專利策略性布局。
合力破解專利戰局
從長遠來看,要想徹底解決知識產權面臨的掣肘,需要從技術研發領域進行突破,而從整個行業的角度,應該最大程度的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抱團應對專利壁壘。面對專利問題,企業的單打獨斗終究會有些吃力,結盟應對是一種選擇。比如,早在2004年,韓國半導體產業協會和韓國展覽設備材料產業協會共同參與,由半導體和展覽設備領域包括三星電子、LG電子、東北亞南等32家大、中小企業組成 “專利聯盟”,旨在應對發達國家對韓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攻勢和保護本行業專利。主要職能與措施是,通過聘用企業、研究機構的專利專家和律師等,制定應對專利糾紛的對策、戰略,研究開發確保核心關鍵技術的保護對策等。2006年5月美國固態照明公司Intematix及BridgeLux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法:組成知識產權安全照明業聯盟(IPSLA)。IPSLA為半導體照明的零配件供應商提供了一個網絡平臺,聯盟成員的產品及工藝都經由資格專利律師檢查證明其在任何方面都不侵權,以保證成員之間購買的零配件不會有違權行為。
業界對專利的關注度非常高
就國內而言,為了解決專利及人才問題,聯盟(CSA)早在2007年就啟動了專利池工作組,主要職責是研究我國半導體照明的專利現狀、發展趨勢,特別是未來國內外知識產權競爭焦點,促進產學研結合,研究共享和優先、優惠使用機制,走優勢互補的聯合發展之路。楊蘭芳表示,由聯盟參與組建的LED專利池,目前已經與20多家企業以及相應的科研機構簽訂了專利池協議書,共收到專利技術200余項。下一步,聯盟還將與業界各方探討共享機制。在專利許可模式創新、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技術創新等方面聯盟(CSA)也在進行著積極的嘗試。在2012年9月聯盟(CSA)舉行的第六次成員大會上,形成并通過了《國家半導體照明工程研發及產業聯盟行動綱要》,其中就包括專利及人才發展行動計劃,內容包括建設專利共享機制。加強產業專利戰略部署的研究,在聯盟的平臺上以專利共同研發、專利的交叉許可,或者相互優惠使用彼此專利技術,共同對外發布聯合許可聲明等方式,實現專利共享和集體應對境外專利進攻,并通過專利的共享開展研發合作,以專利池的形式探索專利共享和集體應對專利戰的機制等。
有企業代表表示,專利池對于中國半導體照明產業是件好事,但需要做好利益協調等問題,形成清晰的普遍認可的模式。“為專利池配備專業的專職人員十分必要,可有效加強運作和協調。專職人員最好分為兩類,即一類是懂國際與國內專利法的人才,另一類是懂LED的人才,兩者一定要結合好。并對入池的專利進行詳細評估、分析、歸類,同時對外界的基礎性專利點進行分析研究。可以采取主動出擊與防御性聯動保護相結合的方式去運營。另外,應對專利訴訟時,運作機制也需要盡快商討確定,而不是停留在觀望階段。”有企業代表如是建議。
對于LED領域的專利運營機制,蘇清新認為,LED行業的確非常需要一個專業化的第三方運作平臺,這個平臺可以參與到專利擁有者和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合作中。平臺要成功運作需要滿足三個要件:首先,由于專利問題會涉及各種利益關系,平臺需要采取商業化的運作模式。其次,平臺需要進行國際化運營,即以全球化視野看待整個行業專利,具有獲得核心專利的能力。再次,需要專業化的團隊,平臺需要不同領域的人才,既包括法律人才,也包括技術層面和市場層面的人才。
聯盟(CSA)專利池已經有一定的基礎,今后要更好地運作起來,還需要做些改進,“除了可成為專業交易的中介外,還應該圍繞產品建立專利體系,為產業進行專利戰略規劃和專利組合設計,比如將產業某個環節的專利由點發展到面等。可以說,這個平臺是一個綜合工程,需要好好的設計運營,體制、機制以及人才等問題都要解決好。”蘇清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