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部能源局花一億元新臺幣預算,送全臺中低收入戶每戶2顆LED燈泡,總計50萬顆LED燈,近五分之一遭退回。
LED燈管多元,燈座型式不一,民眾拿到燈泡家中不一定能安裝,大半用燈管。能源局官員表示,從鄉鎮市所公退回的LED燈泡,將依發送績效分配給公所做為公共照明或是節能活動贈品。
立委蔡正元批評經濟部應了解實際狀況,不應“關在冷氣房做決策”,中低收入戶因燈泡價格高,用電量大,而多采用燈管。
里長表示,政府應先了解貧戶的生活型態。貧戶多承租老式住宅,用的是燈管而非燈泡,不送燈座只送燈泡,真用不上。而低收入戶租金大多包括水電費,LED燈泡所帶來的省電效果感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