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福州市最新規定,22時到次日6時,LED顯示屏應關閉聲音和視頻,確保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然而11月6日晚上,記者走訪榕城街頭,特別是東街口、五四路、鼓屏路等LED顯示屏較為集中區域發現,少數顯示屏在10點后仍“閃個不停”。此外,不少市民表示,有些LED顯示屏太亮了,到了晚上特刺眼,希望在正常播放時間也能調低亮度。
福州市燈管辦負責人表示,對于許多市民反映的LED顯示屏過亮,他們將要求廣告屏運營方調低亮度;對于違反規定、在22點后繼續播放的LED顯示屏,將責令其限期整改。
“超過規定時間,繼續播放LED顯示屏廣告的,我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燈管辦負責人表示,就記者反映的兩塊LED顯示屏超時播放,他們將會要求對方整改。他表示,福州市區目前獲批的LED顯示屏有十多塊,其他都是違規設置的,對于已審批的LED顯示屏,如果在22點后仍開著,他們將直接通知對方,并責令限期整改。
而對于未獲得審批,擅自設立的,根據《福州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與管理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移送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采取強制拆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