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一輛類似小貨車,后車廂為電子顯示屏的車輛不時的出現在延安市的一些街道和人行道上。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該車打著公益廣告宣傳的旗號,卻播放著商業廣告。記者從市工商局和城管局了解到,該車播放商業廣告未經過任何部門審批,屬非法占道經營。
廣告車霸占停車位
12月16日上午10時30分,記者在雙擁大道步行街公交車站后的停車位上看到這樣一輛廣告宣傳車,該車車廂的一側是彩色的電子屏,后門則是只能顯示紅色字體的電子顯示屏,車廂另一側是能滾動的瓷磚廣告畫軸,廣告畫上打的是“意大利瓷磚,延安專營店”的商業宣傳廣告。
據了解,要在彩色電子屏上投放廣告,廣告時長為30秒的,全天滾動播放120次,價格為3萬元一輛車。廣告時長為15秒,全天滾動播放120次的,價格為1.5萬元。此外,做宣傳畫及文字廣告的價格一個月在2000到4000元不等。同時,廣告車每個月工作25天,廣告時間每天12個小時,其中一個小時巡街。在車輛工作時段,其中兩個小時打公益廣告,剩下10個小時分別給10多家公司打商業廣告。車輛一般都會停放在中心街、步行街等車流量、人流量大的地方。
11時左右,記者看見該車有一男子前來開啟后門,記者上前與之攀談,得知此人是該車的所有人。記者詢問他是否為該車的車主,該男子回答稱是,隨后記者借故稱該車很新穎,是否可以介紹下?該男子稱若是想投廣告,就直接報上單位,能做就幫忙做。記者質疑在鬧市區停車會造成交通擁堵,該男子稱車輛都停在停車位上,為了搶車位,他專門開另一輛小車先去占位置。隨后,記者質疑播放商業廣告會不會有城管局等部門來管,該男子稱:“我這車是宣傳車,是政府征用的。我都打著政府宣傳的廣告,平時還給城管做普法宣傳。他管我?我還管他呢!”
面對一個月3萬元的高額費用,記者表示太高了,該男子稱:“這價格是針對政府單位的,因為給他們打廣告有些水分、回扣之類的,要是給私人打廣告的就不存在這個價格,私人的商業廣告價格可以降到一半,這個好商量。”
這名男子說如果要打廣告,需要商戶拿營業執照復印件來,他去工商進行登記,交點錢就可以了。記者質疑有輛車就能夠月入如此高的廣告費用,豈不是一本萬利?該男子稱:“你以為我們搞這個不要花錢的嗎?看著不起眼,手續賣給我就貴了。還要給各家職能單位協調,這些都要錢。”
記者稱需要了解廣告的投放功能后才好做決定。該男子說道:“之前有記者沒表明身份就問過我,你應該也是記者吧。”記者表明了身份后,他的態度明顯有變,稱自己投放的廣告是合法的,并沒有宣傳非法行為。此外,他在這里做宣傳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由城管局的一個領導對接安排的。
記者詢問是哪個領導,該男子稱:“你這個問得太多了吧?作為一個記者,這樣做有點過分了。”并要求記者把錄音關掉,隨后竟索要記者手機查看。該男子還說教式地稱:“延安這么小,這么個大家伙擺在路邊上,肯定有它的道理。我在做公益宣傳,拉一些合法的商業宣傳,找點錢賺。”
該男子稱:“若是以記者身份采訪,那就請用紙寫出采訪內容后交給我,我再回答。我現在很忙,要給車檢測,沒空接受采訪。”
顯示屏強光閃爍影響交通
車載LED顯示屏矗立在街頭,每當遇到時,隨著燈光的跳躍,各式圖案的不時出現。“太刺眼了,晃得我流眼淚。”在長青路十字候車的馬先生說。由于光線刺眼,尤其是駕駛員,如果LED正對著駕駛室,又突然變白色時,眼睛非常不舒服。李師傅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每天都要在城區來回拉客,尤其到繁華路段時,車載超大的LED屏幕閃爍著各種顏色,讓人的眼睛瞬間一片空白。私家車主周先生說,在駕駛中,當看到一些大屏中的畫面,眼神有時會不由自主地被吸引過去。由于駕駛員的行車視線會受到強光以及不斷變換中的畫面干擾,很難觀測到實時路況。
噪音、強光擾亂居民生活
除了影響行車外,車載LED顯示屏也影響周邊市民的生活。住在電視臺附近的王女士告訴記者,車載LED大屏幕,每天停在路上播放音樂和廣告,影響她正常工作和生活。家住雙擁大道步行街附近的劉女士說,她由于工作關系必須每天白天休息,而她家的臥室正對著步行街上的車載LED大屏幕,每天上午10點以后她都是在閃爍的強光中度過,高強度的光源讓她無法入睡,而且感到非常不舒服,有時還出現心慌等癥狀。晚上上班不能集中工作,還出過好幾次差錯。
延安市一家眼科醫院的一位大夫介紹說,人眼對彩光比較敏感,當電子顯示屏用相同頻率播放不同廣告時,部分廣告可能會給人刺眼的感覺,造成人們情緒、心理上的不適,這就屬于光污染。這位大夫說,亮度過高的LED屏幕可能給人眼帶來兩種傷害,一種是當人眼受到高亮度炫光的刺激時,眼睛瞳孔縮小,眼睛會明顯感到不舒服,另一種是屏幕一閃一閃,光頻率太高,會對人眼視網膜的黃斑產生嚴重影響,長期損傷甚至會引發黃斑變性。另外據一位照明工程技術人員介紹,其實降低LED屏幕的亮度相當方便。通過后臺軟件設置參數,一分鐘就能調低LED屏的亮度。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車載LED屏幕的安裝設置、播放內容均由相關部門審批和監管,唯獨在亮度方面沒有統一標準,這已成了一個法規“盲點”。目前國際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3類,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國只對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墻有相關規定,對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還沒有相關規定。延安市環保部門的有關人士說,光污染與噪音污染有所不同,光污染的標準很難界定。而噪音有時可以衡量,光照度則很難衡量。
多部門攜手打擊非法經營
針對延安街頭車載廣告,大街上LED顯示屏擾民一事,記者聯系了工商、城管、交警等部門對這種情況予以了解。記者讓車載廣告的車主一起出面協助調查解決,但是該車主以打電話為由離開了現場。
在臨近該車不遠的一煙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車經常停在此處,有時候上午或下午一直開著大喇叭,聲音還特別大。而有時候車子開走后,會在車位上拉起警戒線霸占著車位。
記者就此事詢問城管執法大隊負責人,該負責人稱,此前只知道他在播放公益廣告的宣傳片,因為城市建設需要宣傳就讓他做了。但如果他在播放商業廣告,那么將會對其進行調查。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工商等部門,工商工作人員稱,該車播放廣告未經過他們的審批,屬非法占道經營。而交警部門則以車身亂貼廣告進行了處罰,罰款100元,交警表示,如若再次在市內發現該車亂貼廣告,將扣留車輛。
城關執法大隊也表示,該車已構成違法占道經營,給對方打電話對方稱不在現場,也不能趕到現場將車開走,屬于拒絕接受處理,將按照規定罰款或者直接拖走,這個需要上級與交警部門協商。
記者在現場等待結果時,一個多小時也沒見執法隊員的蹤影,城管執法大隊負責人則表示,此事已責令其停止,與大隊無關。
市工商局表示,已確證立案調查,相關結果將近期出來,第一時間將結果公布于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