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十月份,興順國際觀光夜市一塊長約4米、寬約1.5米、三四層樓高的戶外LED廣告牌開始“閃爍”。經歷一段時間停歇后,今年元旦廣告牌“復出”,24小時無休息工作。住在對面5樓的馬女士說自己被晃得成宿睡不踏實。LED廣告牌的光污染問題由哪個部門負責?沈陽市有無相關規定?記者多方求證,卻沒有得到確切答案。
廣告牌晃得屋里亮堂堂
馬女士家住建設中路32號5層,臨近建設中路與興順街道交會處。夜市還沒營業前,馬女士家對面的馬路邊便立起了一個長約4米,寬約1.5米的廣告牌子,牌子有三四層樓高,最上面寫著“興順國際觀光夜市”幾個字,離馬女士家僅100米左右。
從去年九十月份開始,廣告牌開始“閃爍”。“每天都會播放不同的廣告,有房地產、汽車、旅店各種方面的。有時候晚上九十點鐘關閉,但最晚的時候能亮到半夜11點半,影響我和家人休息。”
去年11月20日,天氣漸涼,夜市停止營業,廣告牌也不再“閃爍”。但今年元旦開始,廣告牌再次投入工作,而且24小時無休。“基本上是幾秒鐘就換一個畫面,我家臥室對著廣告牌,晚上即使拉上窗簾,屋子里也很亮,整間屋子都是黃澄澄的光,一整夜我們都睡不踏實。”
沈城沒有廣告燈牌管理規定
昨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撥打鐵西區城市建設管理局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只負責景觀燈、樓體燈、路燈的管理,對于商業廣告無權管理。
隨后記者上網查詢到《沈陽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管理規定》,其中第三條規定,“市城市建設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夜景燈飾建設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二條規定,“城市夜景燈飾開啟關閉時間應與路燈同步;關閉時間,冬季不得早于21時;春、夏、秋季不得早于22時”。但鐵西區亮化辦高主任表示,以上規定只適用于“夜景燈飾”,不包括商業運作的廣告燈牌,而且據他所知,沈陽市目前還沒有對于商業LED廣告牌的相關規定。鐵西區綠化辦工作人員也回答說此問題并非由環保局負責。
鐵西區市容辦的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說,雖然他們不是直接的主管部門,但會負責與廣告牌的運營單位協調。以后有類似的問題是否可以找市容辦投訴呢?該工作人員說,“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遼寧開宇律師事務所張龍律師表示,此問題適用于我國法律中對于“相鄰權”的規定,“比如排水污染、采光等問題,居民如果受到影響,可以要求賠償。據我所知,目前國內并沒有對光污染的專門規定,但是根據相鄰權,居民可以找權威的第三方鑒定,然后申請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