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綠色建筑開工面積占全市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同時逐步推動舊城區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積極推廣住宅全裝修,力爭到2015年,市區新建住宅實行全裝修比例達到30%以上。而對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不得隨意拆除。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長沙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將自2014年1月20日起實施,長沙將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技術。
20萬平方米以上小區要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為了推動綠色建筑全面發展,該《方案》提出,到2015年末,市區綠色建筑開工面積占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望城區、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綠色建筑開工面積占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到2020年,全市市區新建民用建筑要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其中,政府投資的辦公建筑、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含園區及企業自建)等建設項目以及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項目要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
重點推動梅溪湖核心片區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建設,綠色生態城區中所有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梅溪湖新城等城市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初具規模。同時,“十二五”期間,在全市重點建設3至5個各具特色的綠色低碳示范鎮。
2015年全裝修比例達到30%以上
研究編制適宜長沙地區的既有居住節能改造關鍵技術要點,結合城市提質改造、房屋修繕、加固等工程,將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納入改造試點工程建設,根據項目情況重點實施以應用外窗節能、屋頂隔熱、自然通風、建筑外遮陽、東西山墻垂直綠化、綠色照明等本地適宜節能技術為主的節能改造。
到“十二五”期末,完成100萬平方米高能耗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完成120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方案》還提出,要積極推廣住宅全裝修,通過政策引導,逐步提高全裝修住宅的比例,力爭到2015年,市區新建住宅實行全裝修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20年要達到50%以上。
名詞解釋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