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據中心的公共走道,有Et常一般照明和應急照明,應急照明按照(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中的規定,分為備用照明(走道頂部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照明(疏散門上方的燈光安全出口指示標志和墻面上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由于數據中心屬于IT設備運營機房,幾乎沒有外來人員,平時只有工作人員在機房內巡視工作,而且人員相對較少,在公共走道停留的時間又較短,所以公共走道的照明完全沒有必要處于常亮狀態。如果能夠做到有人出現在走道時,照明燈具能夠自動點亮,當人離開走道時,照明燈具能夠自動延時熄滅,就能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當發生火災情況時,能夠自動點亮應急照明燈具,使人員及時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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