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印發《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將優先支持技術提供單位新建、參與新建或改擴建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裝備生產線,優先支持用能單位使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實施改造。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旨在加快節能低碳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采用先進適用的節能低碳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
根據《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鼓勵技術提供單位建立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示范推廣中心,展示宣傳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鼓勵用能單位分行業集成應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建立教育示范基地,定期組織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開展技術交流和培訓,推廣集成應用典型模式。
《辦法》提出,各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部門在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時,要鼓勵用能單位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過程中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能源審計單位在開展能源審計時,可參照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能效水平,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相應改造措施建議;各級節能監察機構在節能監察中,可參照重點節能低碳技術能效水平,對高耗能行業企業建議采用重點節能低碳技術進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