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開的海南省五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關于海南省201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提交大會審議。草案從深化改革、項目建設、特色產業、新型城鎮化、生態保護等方面提出要保護生態建綠色照明和綠色建筑示范省,打造和諧宜居海南。
草案提出,2014年是海南省的深化改革年,致力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創新發展方式進行改革,如,探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開展“限費醫療”改革試點、解決導游歸屬和薪酬問題、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股、著力擴大民間投資等,進一步激發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同時,要改善民生。如確保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不低于82%;確保零就業家庭基本動態為零;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力爭全年培訓農民50萬人次,轉移農村勞動力就業8.5萬人。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3.5萬套,建成2.5萬套,完成農村危房改造2.3萬戶,加快實施棚戶區改造;合理調整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盡量擴大保障對象。在穩步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完善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的基礎上,要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主要農產品臨時收儲制度。
草案還提出,海南省將下大力氣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管理水平、嚴格管理監管,切實解決突出問題。繼續開展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清理處置閑置用地、打擊拆除違法建筑、旅游市場綜合整治、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等六大專項整治行動,出臺措施適度控制自駕游入島車輛。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
草案著重提出,要建綠色照明和綠色建筑示范省。通過開展市縣主體功能定位,啟動市縣功能區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建立生態補償基金,加大對生態功能區生態轉移支付力度,開展差別化考核評價。確保完成植樹造林10萬畝、義務植樹1000萬株;積極構建低碳產業體系,初步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和考核體系;推進節能、清潔能源發展各項激勵、考核措施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