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LED業者主張全面使用LED照明取代核能發電,經濟部能源局今日表示,全臺灣照明占全臺灣總用電10.9%,若將全臺灣工業及服務業使用之省電燈泡、白熾燈及鹵素燈具,替換為LED燈具,每年預估可節電12.28億度,為去年三座核能發電廠發電量的3%。
簡言之,全面以LED照明取代燈泡,所節省的電,無法取代三座核電廠。
能源局指出,去年全臺灣照明約為267億度,約占全臺灣總用電10.9%,其中工業與服務業照明占六成,一般家庭照明與戶外照明則占四成,且多為離峰用電。能源局認為,推動工業與服務業照明更換LED燈,才可收到節電及降低尖峰負載雙重效應。
目前市場照明光源包括螢光燈管、省電燈泡、白熾燈、鹵素燈、水銀燈、復金屬燈、高壓鈉燈及LED燈等類,能源局表示,考量發光效率高低、經濟性及安全性,現階段以LED燈取代省電燈泡、白熾燈及鹵素燈較有可行性。
依能源局推估,工業與服務業照明用電多在尖峰時段(為每日10:00~15:00),若將全臺灣工業及服務業使用的省電燈泡、白熾燈及鹵素燈具,全面替換為LED燈具,預估每年可節電12.28億度,為三座核能發電廠總發電量416億度的3%。另可降低尖峰負載約269.1MW,為三座核電廠總裝置容量5144MW的5.2%,顯然無法依此取代三座核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