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可移動的廣告展示平臺,車載LED顯示屏播放廣告信息的行為算的上創意獨特,在不少影視劇中我們曾經看到過類似做法,但是廣告車在路上影響交通秩序,不遵守交通規則,惹下麻煩,這樣的事情就不太好了。
近日,有新洲市民反映,在城區內總能看到有流動的廣告車在穿梭,后車廂圍著3塊LED顯示屏,各種廣告不停地閃爍播放。不少車主向記者投訴,這種廣告車不僅不掛車牌上路,而且行駛速度奇慢,很容易造成道路擁堵。
慢速行駛影響交通秩序
2月27日,記者在新洲區齊安大道新洲人民醫院附近,看到了這種LED廣告車(如圖)。該車外形類似廂式貨車,不過其車廂四周卻被改裝成了3塊大型LED顯示屏,顯示屏上不停地播放著各種廣告畫面。記者注意到,在該車牌照懸掛處并未懸掛牌照,而是貼出了廣告招商電話。
記者駕車跟隨其后,發現該車行駛速度非常慢,時速一直保持在10公里左右,盡管后面被擋住的小車排成了一條長龍,且不停有車主鳴笛示意,但該廣告車仍是不緊不慢地向前行駛。“本來路就不寬,這個車還慢吞吞地開。”司機小陳說,遇到這種情況大家只好繞行,有的車主甚至會越黃線逆行超車,十分危險。
移動廣告車一天可賺1500元
當日中午,記者以投放廣告為由,撥打了移動廣告車上的招租電話。該廣告公司工作人員稱,在廣告車上播放廣告費用按天計算。租用一塊廣告屏,價格為每日600元,如租用3塊則需1500元。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目前只有一臺LED廣告車,每天在邾城街的繁華地段行駛,或在人流量較大的商場停靠,吸引市民眼球。現在已有好幾個客戶在車上播廣告,且普遍反映廣告效果不錯。
市民王先生說,春節前便看到過這輛廣告車。“開得慢,老擋著路。”的士司機李先生說,廣告車總往人多車多的地方跑,到處添堵。
未取得許可證屬違規行為
當日下午,記者打電話向新洲區交管大隊投訴。經交管大隊調查,該廣告車確實未懸掛車牌,車內雖有一張尚未過期的臨時號牌,但卻未放置在指定位置。交管大隊工作人員表示,該車車主將被直接扣除12分,并處以200元罰款。對于車輛慢速行駛,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并無城區內最低行駛速度的相關規定,但此行為本身是不道德的,如果造成交通擁堵,車主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洲區城管大隊隊長徐志宏說,該流動廣告車沒有申請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按規定,城管部門將對其處以每平方米廣告2000元的罰款,并下達整改通知書,不按規定整改的,城管部門將強拆LED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