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協歷時半年,對省會市場部分節能燈商品開展比較試驗結果“出爐”。經過測試,本次試驗選購的節能燈樣品,主要存在部分產品機械強度不達標、虛標燈功率、發光效率不達標等問題。
比較試驗的樣品由省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石家莊市燈具市場、超市隨機購買。樣品涉及標稱產地為廣東、浙江、上海等省市的33家企業生產的33只節能燈,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這些樣品基本覆蓋了節能燈的主要產地,也能夠代表目前省會市場銷售的主要節能燈品牌。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測試顯示,33個樣品中,8個樣品所有測試項目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占總樣品數的24.24%。商標為“康加”、企業為中山市古鎮光曼照明電器廠、型號規格為“YPZ220 λ≥0.6 13.A 220V/50Hz 三基色 11W”的節能燈所有測試項目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從本次比較試驗看,存在三個主要問題。一是企業為中山市雷沃照明有限公司,型號規格為“YPZ220/15-S.U 220V/50Hz λ:0.6 113mA”的OURI牌節能燈等6個樣品機械強度不達標,節能燈機械強度不達標,會使消費者在使用中,不小心將燈頭擰下,與燈體脫離,導致觸電事故,產生傷害。二是節能燈虛標燈功率問題嚴重。33個節能燈樣品中有20個樣品燈功率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占總樣品數的60.61%,部分節能燈的實際功率較低,有的甚至還達不到標稱功率的一半,達不到照明效果。三是有8個樣品節能燈初始光效不達標,該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直接導致節能燈達不到節能效果。
省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挑選節能燈時,應注意優質節能燈外觀光潔,做工精細,無氣泡,燈管內的熒光粉涂層應細膩,無顆粒,呈均勻白色,通電點亮燈管后,燈管發光應均勻,無明顯黑斑,無閃爍,如未使用就出現燈管兩端發黑現象,則為劣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