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午間,鴻利光電公告,公司監事會于4月21日收到監事會主席劉俊蓮書面辭職報告,其因工作原因請求辭去擔任的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職務。辭去上述職務后,劉俊蓮繼續擔任公司國內業務部經理職務。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由于劉俊蓮辭職導致公司監事會人數將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數,公司監事會將盡快確定新的監事人選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確保監事會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此之前,劉俊蓮將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監事職務。
劉俊蓮通過射陽縣眾而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475,1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936%。根據其在公司上市公告書中承諾,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