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公告
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2]73號)核準,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價格人民幣12元/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64,0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44,804,947.04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219,195,052.96元。
本次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總額扣除35,000,000.00元承銷保薦費用后金額229,000,000.00元,已于2012年2月9日由承銷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存入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開立的賬號為44201617800052509978的賬戶中,并經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審國際 驗字[2012]第01020015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二、募投項目投資與建設情況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項目投資與建設情況如下:
LED綠色節能照明燈具生產項目已于2013年12月正式投產,目前各項工作正穩步、有序進行;企業技術研發中心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已調整至2014年12月28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披露的《關于調整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14-008】),目前正在積極推進該項目的建設;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已完成主體工程、外墻磚粘貼、玻璃幕墻及鋁合金窗、內部土建消防設施及室內外水電安裝、樓梯踏步磚施工和扶欄安裝等工作。
三、本次延期的項目和原因
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計劃投資12,691.00萬元,原計劃于2014年5月31日前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截至2014年3月31日,該項目累計投入募集資金7,116.87萬元,投資進度為56.08%。
該項目未達到預定投資進度的主要原因有:
1、該項目受前期規劃設計及人防政策調整、廠房地質勘探存在偏差等因素影響,使得項目延誤;
2、受基建工程總包方安全評價及消防驗收遲緩等因素影響,使得項目延誤。
四、本次延期的具體內容
公司根據該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經審慎評估,將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項目投資總額、建設內容不變。
調整后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如下:
五、本次調整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的延期,主要是生產廠房建設的延期,為抓住貼片式LED市場需求快速增長的發展機遇,充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廣東恒潤光電有限公司此前已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購置了生產設備,租賃給公司在光明新區的廠房生產;在東莞松山湖自有資金投資建設的部分廠房投入使用后,又陸續使用募集資金購置了生產設備擴大產能,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的設備投入已超過投資計劃的60%,保證了貼片式LED產能充分滿足市場需求,并且會在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廠房建成之前,按產能需求繼續投入設備在東莞松山湖自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廠房組織生產。因此,本次對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進行調整,不會對公司貼片式LED產能釋放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對公司業績的影響也較小。公司結合該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和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考慮,對項目進度調整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六、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
2、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如下獨立意見:公司根據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采取審慎的態度將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募集資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募投項目建設內容、投資額、實施主體、方式及地點等變更之情形,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之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將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
3、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議案》,并發表了如下意見:本次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沒有違反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同意公司將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順延7個月調整至2014年12月31日。
4、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了如下核查意見:
(1)萬潤科技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是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項目實施情況做出的決定,未調整項目的投資總額和建設內容,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2)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的延期,主要是生產廠房建設的延期,為抓住貼片式LED市場需求快速增長的發展機遇,充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萬潤科技全資子公司廣東恒潤光電有限公司此前已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購置了生產設備,租賃給萬潤科技在光明新區的廠房生產;在東莞松山湖自有資金投資建設的部分廠房投入使用后,又陸續使用募集資金購置了生產設備擴大產能,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的設備投入已超過投資計劃的60%,保證了貼片式LED產能充分滿足市場需求,并且會在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生產建設項目廠房建成之前,按產能需求繼續投入設備在東莞松山湖自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廠房組織生產。因此,本次對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進行調整,不會對萬潤科技貼片式LED產能釋放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對萬潤科技業績的影響也較小。萬潤科技結合該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和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考慮,對項目進度調整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3)本次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調整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和監事會亦已發表明確贊同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序。綜上所述,萬潤科技本次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本保薦機構對萬潤科技本次調整新型高光效貼片式LED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