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洋王照明”)披露了招股書,這家主營特種照明的家族企業,有著充足的現金流和遠高于同行的毛利率,并且在上市前的2009年到2013年,海洋王照明對股東現金股利分紅高達4.7億元,而這些又多數落入了大股東周氏夫婦的手中。
如此“不差錢”的公司為何要上市,中國經濟網記者試圖聯系公司董秘,其工作人員表示對方正在出差,截至發稿時仍沒有得到回復。
財大氣粗 屢次分紅“肥水不流外人田”
根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海洋王照明持有的現金分別為4.26億元、4.15億元、3.46億元,占資產總額比率分別為33.01%、36.88%、31.84% 。正是這樣充足的現金流,使得海洋王照明在上市前多次分紅。
資料顯示,2011年4月28日,海洋王照明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5000萬元;2012年2月8日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2013年2月3日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2014年2月21日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
上述四次分紅,共計派發現金2.3億元。而這僅僅是2011年以來的分紅,資料顯示2009年至2011年間,海洋王照明的分紅累計也達到了2.4億元。
而在招股書中可以看到,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周明杰、徐素夫婦,其中周明杰持有公司28131.40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80.37%,為公司控股股東;周明杰先生之妻徐素持有公司1137.50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婦合計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處于絕對控股地位。
可以說作為大股東的周氏夫婦,得到了4.7億元高額分紅的最大好處。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資還要上市融資,無非有兩種可能:一是周明杰夫婦不愿意拿自己的錢擴產能﹔二是公司賬上遠沒有描述的那么“光鮮”。
畸形銷售模式創造70%高毛利率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閱招股書發現,海洋王照明列舉了同行業的佛山照明、雪萊特、陽光照明、勤上光電等四家上市公司,上述四公司的平均毛利率為26.62%,而海洋王的毛利率則高達71.77%。公司給出的解釋是直銷模式適合大型機構客戶,但事實可能并不如此簡單。
在高毛利的背后,其實是公司向銷售人員支付的高額提成。海洋王照明65%以上的員工均為銷售人員,他們被公司稱為“服務工程師”,在下設的服務中心供職。
根據財務數據顯示,三年間公司提供給各地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費就達到了收入的27%。為了完成銷售任務得到高額報酬,海洋王照明的銷售人員不得不通過各種手段達到目標。
據《新金融觀察》報道,一位前海洋王照明員工透露,為完成銷售任務,許多銷售人員以自己的提成向客戶支付回扣;甚至有人遭遇了“被合同”的情況。“比如為提升業績,月底時領導把我們并未完成的合同提前計算為已完成的客戶采購合同,并錄入海洋王照明的業績指標。若員工最終沒有與客戶簽下該項合同,就要以"違約"為理由克扣工資。”
事實上,海洋王照明這種“銷售為主,生產為輔”的營業模式正面臨難關:上市之后公司需要信息公開,直銷模式有可能會把公司和客戶置于危險境地,成為第二個“葛蘭素史克”。同時,隨著大型國企采購權的逐步上移,實行集中采購制度,海洋王照明的經營模式恐怕難以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