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電(002638.SZ)時下正處在資產重組之際,但其參股的一家安徽子公司卻涉及一樁典當糾紛之中。
記者了解到,勤上光電子公司安徽省勤上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安徽勤上)2012年以其土地使用權向安徽德合典當有限公司(下稱德合典當)典當借款1000萬元,但是該筆典當借款到期后,安徽勤上未能兌現還款,最終雙方對簿公堂。
而德合典當是輝隆股份(002556.SZ)旗下子公司安徽輝隆集團新力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新力化工)的參股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勤上光電在其日常公告和年報中對此典當糾紛以及最終處理結果均沒有提及。
千萬元典當
安徽勤上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住所位于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安工業園,注冊資本為1億元,實收資本3500萬元,勤上光電持有其51%股權,其余49%股權由安徽潤磊持有,法定代表人為胡建林。
不過勤上光電2013年年報顯示,公司持有安徽勤上的股權比例已經降至16.68%。令勤上光電意想不到的是,盡管公司持有安徽勤上的股權比例已經很低,但是安徽勤上的一樁典當糾紛還是把公司變為被告之一。
2012年11月15日,安徽勤上與德合典當簽訂了一份編號為2012年德典當字0049號《典當合同》,約定:安徽勤上以其土地使用權向德合典當進行典當借款1000萬元;典當期限為3個月,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2月16日;月綜合費用標準為當金的2.0%,在發放當金時,德合典當預收一個月的綜合費用20萬元,剩余綜合費用每一個月預收一次;當金利息為月利率0.51%。
當日,安徽勤上與德合典當簽訂了一份抵押合同,安徽勤上將其所有的位于安徽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安園區、證號為池土國用(2011)第219-1號、面積為39361.9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德合典當,為其簽署的的典當合同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
并且,胡建林同時向德合典當出具了一份擔保函,表示自己承諾愿意為安徽勤上的典當合同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
快到當期結束之際,2013年1月18日,安徽勤上向德合典當出具一份《關于續當的報告》,要求續當。同年1月31日,德合典當向安徽勤上簽發了《續當憑證》,載明:“原當票號為34010141562,原典當金額為1000萬元,續當期限由2013年2月13日起至2013年5月13日,月費率2%,月利率0.46%”。
但是,到了續當期限結束的時候,安徽勤上還是沒有贖當。
2013年8月19日,安徽勤上向德合典當出具一份《說明》,確認截至2013年8月15日,安徽勤上尚欠德合典當當金1000萬元,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8月15日的綜合費用20萬元。
一個半月之后,2013年10月8日,德合典當將安徽勤上、胡建林以及勤上光電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安徽勤上歸還所拖欠的當金1000萬元,支付當期內的綜合費和利息,續當期滿后按合同約定的綜合費和利息的標準賠償損失,并支付實現債權費用30萬元;確認德合典當對安徽勤上所有的位于池州金安工業園面積為39361.90平方米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享有優先受償權;胡建林對安徽勤上應承擔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勤上光電在其應出資而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安徽勤上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這樁簡單的糾紛卻把勤上光電對于安徽勤上的出資未到位暴露出來,一位知情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按照安徽勤上的公司章程規定,勤上光電應自安徽勤上成立之日起兩年內即2012年11月24日前繳足出資,“但是,勤上光電對安徽勤上尚有1215萬元的出資沒有到位?!?/p>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勤上光電對于安徽勤上第一期出資應該是1785萬元,但是其很快又抽回1500萬元,實際出資僅有285萬元。
在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拿到的判決書上,勤上光電認為自己和安徽勤上是獨立的公司法人,不存在混同的情形,安徽勤上也沒有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形,因此要求駁回德合典當對勤上光電的訴訟請求。
但是,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勤上光電應該在1215萬元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安徽勤上在此次典當糾紛中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償賠償責任。
究竟誰來還款
合肥中院的判決是要求安徽勤上支付德合典當當金1000萬元、利息28.5萬元、律師費30萬元,并賠償損失。如果安徽勤上未履行償還義務,德合典當有權對上述抵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變賣價款或折價后優先受償。勤上光電則對安徽勤上“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償賠償責任”。
對于合肥中院的判罰,勤上光電顯然不能承受,并很快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其主要提起的理由是,勤上光電認為,安徽勤上債務清償還存在不確定狀態,判決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有違法院判決的正確性和可執行性。即使勤上光電應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也應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安徽勤上不能清償時裁定予以確認,而不能擅自判決。
那么,安徽勤上究竟業績如何呢?
記者了解到,安徽勤上是安徽池州市的一個招商引資項目。
2011年6月27日,安徽勤上“大功率LED基地一期生產線”在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投產。按照當地《池州日報》的報道顯示,勤上光電“大功率LED池州產業基地項目”計劃總投資8億元,由勤上光電與安徽潤磊合作實施。項目分三期建設,預計到2015年可形成60萬盞LED燈具的年產能力,年產值可達25億至35億元,年上交利稅約5億至8億元。
但真實情況是,按照勤上光電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年報顯示,安徽勤上的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8.35萬元、1232.63萬元和278萬元,凈利潤分別是1041.92萬元、67.43萬元和-833.84萬元。
可以看出,安徽勤上的銷售和盈利都不佳,且已經出現虧損狀態。不過,勤上光電2013年年報顯示,安徽勤上報告期內的總資產為2.44億元,凈資產為9958.17萬元,尚不至于資不抵債。
最終,安徽省高院在今年4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雖然勤上光電最終承擔責任的范圍不確定,但不影響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通過判決形式對其應承擔責任的序位和范圍預先予以設定?!?/p>
值得注意的是,二審案件受理費9.73萬元是由勤上光電負擔的,但是在此典當糾紛的從頭至尾,勤上光電在其公告和年報中都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