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半導體照明網訊 2014年1季度,廣東省LED產業總產值為592.96億元;同比2013年第一季度485.26億元,增長22%,預估總產值約占全國的六成以上。
廣東是國內LED產業發展最快、規模最大、分布最為集中、投資最活躍的地區。從2009年的390億元增長到2012年的2170億元,在廣東省八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中,LED產值排名第2,增速第1,目前全省共有LED研發和生產規模的企業有4000余家,廣東是全球最大的LED封裝和顯示屏生產基地,LED封裝產量約占全國的70%,約占世界的50%,顯示屏約占全球市場的50%以上。
在LED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長期潛在的貿易摩擦風險也不斷在加大。其中,北美地區是全球LED照明燈飾第二的單一進口地區,占全球照明市場規模的比例約21%。但北美擁有嚴格的市場準入門檻和管理機制,且一旦進入當地市場,后續的經營收益將高于其他地區。對于追求產品定位精準,經營策略穩定的企業來說,更易取得成功。
遇到貿易調查應積極應對
美歐等發達國家為了掌握產業競爭制高點,紛紛通過知識產權、技術性貿易壁壘強化對產業的保護。美國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主要為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調查和337調查。
當中337調查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主管的,根據申請人申請,就進口美國貿易中的不公平行為,針對被申請人采取的一種調查措施,337是一種準司法性質的調查。從337條款的歷史發展及337調查實踐來看,美國337調查帶有很強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美國337調查有兩大優勢三種結果。其中,兩大優勢分別指的是美國提出337調查門檻很低,337調查效果卻非常明顯,一旦調查成立有關企業生產的產品將不得進入美國市場,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出普遍排除令,則不分廠家的產品都不得進入美國市場。而三種結果是和解、原告勝訴、被告勝訴。有些美國企業通過337調查是為了把競爭對手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而有些美國企業則是通過337調查將競爭對手拉上談判桌,利用其主場優勢來實現有利于它的和解條件。
2013年美國共發起337調查42起,涉及中國企業17起,廣東的電子、通訊、輪胎、家用電器產品受到美國337調查共5起,涉及不少大型龍頭企業,特別是華為、中興等公司。自2011年8月起,我國已經連續遭遇6起美國337調查,僅2013年就遭遇3起。2012年以來,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相繼實施LED產業相關標準。
貿易摩擦中專利侵權比重占八成
而LED行業面臨貿易摩擦首當其沖的是知識產權摩擦風險。對于缺乏自主技術的企業來說,面臨的就是高額專利許可費的問題;對于具有自主技術的企業來說,可能就要面對國際產業巨頭的專利訴訟。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共啟動428件337調查,其中被告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企業的共計120件,其中涉及廣東企業的為51件。涉及廣東企業的51件337調查中,被訴廣東企業勝訴的11件,占21.6%;16件以雙方和解的方式結束調查,占31.4%,22件認定被告侵權,占43.1%;廣東企業遭受的337調查,涉及專利侵權的占最大比重,為83.96%,其次是涉及商標,為7.14%,而涉及著作權最少,為3.57%。
2008年2月,美國教授Rothschild向美國國際委員會(USITC)提出337調查申請,確定了日本、韓國、我國臺灣及大陸等34家涉案企業,其中我國廣州鴻利、深圳洲磊等6家企業在列。2008年8月、2009年2月、2011年8月,美國對我國出口的LED產品又進行了3次337調查,涉及的國內企業達20多家,包含廈門三安、大連路美、杭州士蘭明芯等LED芯片企業,國星光電、鴻利光電等封裝企業,以及深圳洲磊等LED應用企業。2011年美國對我國出口的LED攝影照明器材發起337調查,2012年對可調節節能燈發起調查。而遭受337調查的企業,輕則達成和解或對原告進行賠償,重則永遠退出美國市場。
據統計表明,有將近20%的企業曾因產品未能符合進口國技術性貿易措施要求而遭受貨物扣留、銷毀、拒絕進口等且發生地區主要集中在歐盟、美國等地區。
專家支招
企業應熟悉國際游戲規則
廣東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處處長張萍
從華為、中興公司的事件來看,應對國際貿易摩擦,促進了企業對游戲規則的理解和掌握,也促進了企業經營理念的提高。在此,廣東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處處長張萍對出口北美市場的LED企業提出建議。
建議1:涉及貿易摩擦的出口企業應積極應訴,努力提高勝訴率。學習了解并熟悉運用國際游戲規則。以遭遇反傾銷為例,根據WTO的規定,如果我國出口企業遭受一國反傾銷調查起訴后不應訴,就等同于承認存在傾銷,最終一定會敗訴還會導致其他國家的跟風使我國出口企業遭受更大的損失。
建議2:盡可能地抱團應訴,通過信息分享,費用共擔的方式提高應訴效果,降低應訴成本。提升產品的技術含量,變“以價取勝”為“以質取勝”,避免低價競爭。
建議3:企業做好知識產權基礎工作,制定近期中期以及長期的知識產權戰略和目標,盡可能地避免侵犯別人的專利,同時對于自主研發的專利做好專利布局,積累專利資產。
建議4:在確保不違反反壟斷法的前提下與同行或者合作伙伴形成技術聯盟,在聯合創造、聯合運用、聯合保護和聯合防御中一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