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股民訴佛山照明索賠案昨日在廣州中院開審。來自投資者和公司方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唇槍舌劍,充滿火藥味,就公司是否構成虛假陳述、是否存在系統風險、賠償金額等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然而,在庭審最后,雙方均表示愿意和解。佛山照明代理律師表示,或在一周內提供調解方案。案件第一次開庭,就傳遞出樂觀利好信息。
旁聽者眾多有投資者邊聽邊記
作為近年來參與人數罕見眾多、索賠金額十分巨大的證券賠償案件,佛山照明索賠案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投資者的心。昨日開庭,共有兩位原告方代理律師出席了庭審,被代理的投資者為515名,索賠金額超過7000萬。
昨日是案件第一次開庭,也吸引了眾多旁聽者前往。《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廣州中院安排了一個中型民事法庭進行案件審理,前往“圍觀”的媒體記者、維權律師早早占滿旁聽席座位,直到庭審開始一段時間后,依然有旁聽者進入法庭,并全程站著聽完庭審。除了記者和律師,也不乏投資者前往。一位頭發有些泛白的投資者,一邊旁聽,一邊掏出小本子記錄。案件從上午9點一直開到下午1點。
系統風險是爭議焦點火藥味十足
昨日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律師爭議焦點包括:佛山照明公司是否存在虛假陳述行為、投資者是否存在損失、投資者損失與公司行為是否存在關聯性、損失計算方法應該如何確定。被告公司代理律師表示,佛山照明并不存在虛假陳述行為,無需賠償。理由是,公司涉案事項僅為遺漏,并無人為作假,區區幾千萬的關鍵交易與公司總資產相比微不足道,不能構成法律所規定的“重大事項”。更加不足以影響財務指標和股價走勢。此外,代理律師還表示,投資者的損失100%是由系統風險構成。其一口氣例舉了多項影響系統風險的理由,如中國宏觀經濟形勢、歐債危機、通貨膨脹、大小非解禁、行業風險、公司基本面走弱等系列因素。“一個小小的信息在披露上的瑕疵。”佛山照明代理律師如此形容公司被證監會處罰的情形。
針對原告律師表現出來的強勢態度,投資者代理律師也展開唇槍舌劍。股民代理律師之一吳立駿表示,本案符合重大違規事件的特征。“佛山照明有多達16家關聯關系的公司和9家關聯交易情況沒有依法披露,其中不少關聯事項當事人與公司董事長存在親屬關系。未通過依法審議和披露的關聯交易危害很大,關聯交易是最容易發生利益輸送的狀況。”吳立駿律師當庭表示,“對方律師多次在辯論中表示‘關聯交易和行政處罰對佛山照明股價沒有影響,本案所有的違規只是個小事情。’如果這是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應該向投資者道歉。”
而另一批投資者的代理律師王智斌也對公司代理律師的系統風險觀點進行了反駁。其表示,對方所列舉的系統風險之一歐債危機的源頭——歐美國家近三年來股票走勢尚且不錯,歐債危機又如何影響A股和佛山照明股價的走勢?在雙方討論的公司違規行為實施及揭露階段,佛山照明公司所處的電子行業幾乎無跌幅,公司凈資產收益逐年增加,也不存在行業風險及公司基本面問題。在這個特定的階段,深成指僅下跌4.48%,但佛山照明股價跌幅卻超過46%。王律師表示,公司違規行為揭露前的高買和揭露后的低賣,正是投資者慘重損失的來源和本質。
雙方均有調解意向或一周內出爐方案
經歷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階段之后,投資者最關注的調節環節終于到來。當主審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兩位投資者代理律師都表示同意調解,而佛山照明公司代理律師業當庭表示,有調節意向,但是尚無具體方案。隨后,主審法官表示,希望公司方面一周之內拿出調解方案。
第一次開庭就看到調解的曙光,這對已經參與索賠的投資者來說,無疑起到強心針的作用,也為還在觀望的股民提供了重要參考價值。事實上,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該日)期間買入佛山照明股票,并且在2012年7月6日及以后賣出或持續持有股票至今,且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投資者均在此次索賠范圍內。而案件的訴訟時效截至于2015年3月,在這之前參與起訴的投資者,都有獲得賠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