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稱,有20余年歷史的專業照明設計師協會(PLDA)已于2014年1月正式宣布破產、2014年3月正式解散。
導火索:官司敗訴
PLDA是由歐洲照明設計師自愿發起的民間組織,已于今年1月向德國法庭自愿提交破產申請書。破產的導火線是PLDA在與PLD雜志的官司糾紛中被判敗訴,被勒令向PLD雜志所屬的德國出版公司VIA支付此前拖欠的款項約33,000歐元(折合人民幣約28萬)。據了解,PLD雜志曾為PLDA的官方雜志,面向全球發行,其中國的合作子刊是《照明設計》雜志!
據悉,PLDA的眾多贊助商在獲悉其官司敗訴消息后,紛紛撤銷對協會的資金支持。協會申請清算破產被認為是解決協會目前問題的最好辦法。
淵源:缺乏公開透明
官司糾紛只是破產的導火線,其背后隱藏的真正歷史原因是“協會缺乏公平透明”。據了解,PLDA的很多會員最近幾年都沒有繳納付費,因為會員們對協會的“公平性、透明度”存有質疑與抱怨,PLDA的資金來源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此外,該協會的會費支付程序也存在一定的障礙,自2009年以來,會員們無法通過信用卡或網絡通路支付會費。
在2013年12月19日,PLDA董事會曾爆發過高層人事地震,協會總裁Katja Winkelmann,傳訊聯絡官Stephan Horn,財務官Berry Van Egten和教育總監Ruairí O’Brien等高管因為協會高層缺乏“公開性”而集體從PLDA董事會辭職。其中,一封言辭較為激烈的辭職信是如此抨擊的:“我們是希望能代表PLDA會員的利益,通過積極和開放對話等工作,減少或解決董事會的難題;但遺憾的是,所有董事會成員并沒有支持這個方案,也不愿意在董事會內部及協會內部展開溝通交流。”
未來:夢想依然
PLDA的未來,將以什么形式再出現,還有待PLDA內部的進一步討論確定。PLDA董事總經理Thomas Braedikow評論道:“申請破產是一個悲傷的結果。照明設計是受國家保護的職業,夢想依然”。
啟示:以史為鑒
行業協會不同于政府,也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而是為會員企業服務,維護行業利益,反映會員訴求,聯系政府和企業的社團組織。它的性質決定了協會工作必須公開、公正,運作流程必須規范、透明,針對行業情況提出的措施建議和自律要求必須符合實際。
就PLDA申請破產一事,記者聯系的一些國際性照明行業協會均表示理解。亞洲照明設計師協會(AALD)是2011年6月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國際性非營利機構,以“關注亞洲照明設計師職業發展”為使命,服務于亞洲照明設計師。AALD首屆主席任元會先生向記者表示:“公開、透明、規范,這六個字對行業協會很重要。AALD將以史為鑒,健全協會自律機制,強化自律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性。PLDA的破產于我們協會沒有影響,我們將繼續加強對外合作交流,與國際照明設計師協會(IALD)、國際燈光城市協會(LUCI)等享有良好聲譽的國際性協會保持友好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