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長方半導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7月21日發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鄧子長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公司生產經營規模不斷發展,為集中精力更好地履行董事長職責,促進公司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鄧子長先生決定辭去公司總經理的職務。鄧子長先生辭去總經理職務后仍繼續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相關專業委員會職務。
鄧子長先生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鄧子長先生遞交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在新的總經理聘任產生之前,董事長鄧子長先生繼續履行總經理職責。
截至本公告日,鄧子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732,435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鄧子長先生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除上述鎖定期外,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鄧子長先生還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額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報離任 6 個月后的 12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數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 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鄧子長先生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并將繼續履行相關承諾。
經公司2014年7月21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根據公司董事長鄧子長先生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鄧子權先生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據了解,鄧子權先生,出生于 1968 年,中國國籍,未擁有永久境外居留權,MBA。曾任深圳市長方照明工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現任深圳市長方半導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鄧子權先生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其他董事鄧子長先生、鄧子華先生、鄧子賢先生是兄弟關系,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截止公告日,鄧子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991,218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6.13%。鄧子權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 3.1.3 條所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