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佛山照明股東索賠案陷僵局
在佛山照明(000541)信息披露違規處罰被曝光兩年后,索償的公司股東總算等來了開庭。但大公報記者在佛山了解到,目前當事雙方意見差異過大,幾乎無調解可能。佛山照明亦向記者表示,若原告仍堅守最初訴求,官司將會一打到底。
千三股東索償近2億
開庭前,起訴佛山照明的股東人數達到1300馀人,索償金額高達1.8億元(人民幣,下同)。因涉案股東人數較多,接受本案的廣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分批審理,其中首批案件于7月9日舉行了首次開庭,目前處于司法鑒定階段,尚未宣判。第二批案件將于8月25日至29日進行連續一周開庭審理。
王智斌律師為600名股東代理此次索償案件,他向本報記者透露,案件中雙方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佛山照明是否構成虛假陳述,二是投資者的損失與佛山照明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有無因果關系。他并指出,在行政處罰過程中,佛山照明認可了證監會對其虛假陳述的認定,而在民事訴訟中,佛山照明否認存在虛假陳述,違反了禁反言原則(法律術語,即人們在民事訴訟行為時,對自己的言詞負責,不得隨意做出否定在先言詞的言論或行為)。
調解成功可能性較低
同時,佛山照明相關負責人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證券發行或交易過程中,對重大事件作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披露時發生重大遺漏和不正當披露信息。他說,佛山照明僅屬于披露上的遺漏,不屬于重大事件,且金額皆佔凈資產的極小比例,因此企業認為不構成《司法解釋》中所規定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的情形。即行政處罰不必然導致民事賠償。
就此,佛山照明認為,披露遺漏的行為與股東投資損失間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企業不應該賠償,股東提出索償金額要求極其不合理。并表示若股東仍堅持索償金額,佛山照明將把官司一打到底。大公報記者從廣州中院處了解到,當事雙方意見差異太大。從目前雙方的態度來看,法庭調解成功的可能性較低。
佛山照明周一收報9.14元,漲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