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雷士照明(北京)媒體通氣會定于2014年8月11日下午4點召開,作為行業唯一被邀請的專業媒體,我們十分重視如實陳述過程,但不代表媒體觀點,其實作為一家伴隨著中國半導體照明(LED)產業從弱小到強大走過整整十年的行業媒體,我們為雷士的今天扼腕嘆息,但仍希望智慧的曙光照亮雷士的前程,愿民族品牌在“浴血”中重生。
在這個行業從事媒體工作8年,小編個人感覺,無論雷士也好,德豪潤達也好,都算是國內這個行業的“寶”, 就事論事的提問可以作為媒體的噱頭,但在這個場合小編的心情卻是如此的沉重。
15:30 各路媒體陸續到場,約40余家媒體的50余人把會場裝點的滿滿當當。
小編簽到后,得到兩份書面文件:一份署名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的公告(下稱“公告”);一份董事會公告新聞稿,題目是《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被罷免》。
16:00 主持人通報王董因北京交通問題會遲些趕到。
小編在會場內外走動一圈,感覺安保工作周密而嚴謹,更為這揪心的事件憑添了幾分緊張的氣氛。
16:25 雷士照明董事長、臨時首席執行官王冬雷先生(“公告”表述)入場,媒體通氣會正式開始。內容具體如下: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中,法律對于董事會管理層的責權作出了明確的確定,可是發生了CEO公然拒絕董事會決議這樣的事情,但是大家都懂得我說的是什么意思?這個事情在近期成了媒體和業界熱議的一個話題,我希望通過這次會議讓更多的媒體和公眾判斷其中的是非舉止,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讓我們董事長王冬雷先生和魏總對于大家感興趣的問題做一個溝通,我們希望通過這次溝通真正能夠對于現在中國公司企業制度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下面我們有請王冬雷先生跟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基本的情況,接下來時間回答一些大家關心的問題。
王冬雷:我現在的身份是雷士董事長,也是雷士董事會任命的臨時CEO,同時我和魏宏雄先生都是為此次事件成立的緊急事態委員會的成員,感謝各位媒體的光臨,在雷士董事會依法罷免總裁吳長江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我表示遺憾和不解。為什么在法制的國家,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卻難以執行,為什么到目前仍然使我們的萬州工廠無法開工,為什么吳長江先生敢于不接受董事會的決議,并設一系列的障礙,以董事會決議無效的名義繼續占據公司和進行人身傷害攻擊,是誰給了他膽量。目前輿論把董事會與吳長江的雷士控制權之爭,甚至比喻成2012年閻吳之爭的翻版,我認為這是誤讀了。
非正常關聯交易,以及利益輸送,并非雷士內部的個人爭奪,而是董事會依法應盡的職責和業務!吳長江先生兩次被董事會依法罷免,卻均進行暴力阻撓,包括輿論暴力,是對法律的褻瀆也是對公眾的愚弄。在此,我代表雷士董事會緊急事態委員會表示譴責,我相信事情、事態一定會在法制的框架下得到圓滿的解決,謝謝大家。
主持人:進入提問環節。
記者:重慶的會議也在進行,相信你們也關注了,我們德豪潤達進入雷士之后進行大額的報銷,達到幾百萬上千萬的份額。
王冬雷:本人在雷士簽字是沒有報銷權的,我沒有簽字權,第二本人在雷士未報過一分錢,我通過收購吳長江先生5.86億股,用4億元港幣溢價的價格從抵押銀行手中接受他即將被收購的股票,使他免于破產,同時增發1.3億股德豪潤達股票給他,使他帳面盈利,一個幫別人掙6個億的人還會報銷幾萬、幾十萬塊錢嗎?我會為幾千、幾萬、幾百萬塊錢去跟某個人鬧翻嗎?可能嗎?又有什么花費可以是幾百萬呢?我想這個問題我回答了。
經濟觀察報:吳長江有表示說您在入股之后插手具體業務過多,并且也有轉移資產到德豪潤達的行為,他提到了一個光源的資產,那是吳劃撥過去的,很奇怪的通過了董事會通過,這是什么原因?第二個事情,您這邊有說吳長江是想掏空上市公司資產,而吳長江也是同樣的來說您這邊我想了解一個上市公司資產這么容易被轉移,被掏空嗎?我們在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上,在入股之后做了哪些規范?有沒有進行相應的梳理?謝謝。
王冬雷:我們這里面有三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層次我來回答,第二個我們魏董回答,第三個我們做了哪些工作我可以簡要回答一下。
第一吳長江指責我作為董事會可能過多插手內部事務,恰恰相反,我現在深刻的后悔我對內部事務觀察太少了,太相信他了,我告訴大家我從未參加也從未召開過任何一個高管會議,一直在后臺支持吳的工作,給他面子幫他掙了六個億,給他面子讓他做了雷士老大。在他成立運營商聯盟來要挾雷士上市公司之前,我從未召開過運營商大會,只是同他一起拜訪過運營商,我家鄉附近的一個大運營商是我們最重要的運營商之一,跟我走近了一點,吳長江要挾他最后整了兩千多萬,致使這個人見了我都躲。前幾人我們召開了全國運營商大會,跟雷士簽二十年合同雷士不可能同意的,這是在摧毀雷士的價值。非常高興的是全國運營商80%運營商都支持董事會工作,認同我們的做法和看法,這關于我參與內部事情的一個指責,我已經回答了!關于核心產品線我想請魏董來回答。
魏宏雄:謝謝大家,在我看來德豪潤達跟雷士照明任何交易都屬于關聯交易,一般關聯交易是屬于董事會做出決議的,重大的關聯交易是需要提交到股東大會表決,無論是股東會或者是董事會表決的時候關聯方是無權做表決的,在法律上不存在德豪潤達侵犯雷士的權利,根據當時董事會的決議記錄可以看到,當時為了發揮雙方優勢互補作用,兩個產品線進行分割,董事會在此次決議表決的時候,王冬雷先生及德豪潤達相關代表方沒有表決權,表決了雷士照明董事會包括吳長江先生在內的有表決權的都投入贊同票,作為經理層吳長江、穆宇應該做出決議。
經濟觀察報:我中午采訪吳長江的時候他提出董事會無效,三個獨董都不同意,您做一下回答。
經濟觀察報:三位獨立董事提前三個小時知道,在會場有三個獨立董事是不同意的。
通過了罷免吳長江先生首席執行官的決議,當時情況包括吳長江先生本人也是出席了董事會,在會上做了發言,其他參會的董事都在會議上給予了表達意見的機會,本董事會考慮各個董事意見下作出了決議,當時表決除了吳長江先生之外其他董事對罷免投了贊成票,所以臨時董事會召開是合法有效的,本次做出的決議也是合法有效的,謝謝。
第一財經日報:吳長江第一次與創業股東有矛盾,第二次與投資者有矛盾,您為什么還相信他?據您所說吳長江與三家公司進行了雷士品牌授權,為什么直到三周前才發現這個?為什么吳長江三周前把這個事主動告訴你們?謝謝。
王冬雷:關于我在收購吳長江先生并不認識吳長江,他第一次與創業者的矛盾我不知道,當時還是一個小公司,但是與閻焱的矛盾媒體上鬧著不可開交,他做了很多解釋我當時相信了他,當時合作的時候只是考慮兩家公司在商業上的極強的互補性,以及在LED變革領域強強聯合使兩家上市公司都做大做強,在商業模型設計上我和吳長江先生進行了高度的利益捆綁,在正常商業邏輯下我認為是不會出問題的,也就是說吳長江是一個即將破產的人,我救了你,用我投票權送你上董事會、CEO的位置,你應該很好工作,而且他答應了再不做關聯交易,但是事實上他沒有或者從來不想按上市公司規則出牌,不斷的擴大關聯交易,一次又一次沖撞上市公司底線,使董事會忍無可忍。我們是在一家香港上市的公司,那是一個充分有法律保障的社會,我們董事會所有成員必須履行職責,對小股東負責,否則我們會有法律風險,對于吳長江的做法,公司的律師已經兩次發函提醒我注意董事風險,并要求我給董事會每個成員去請個人律師,防備董事個人風險。所以解雇吳長江先生,是吳長江完全不尊重商業規則和董事會運營規則,以及上市公司規則,以及他個人行為的不得以而做出的決定,謝謝大家。
騰訊記者:昨天采訪吳長江的時候他提到了當時您在參股的時候,他您簽訂了一份秘密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保證他在董事會的位置,您說不干涉公司經營,他才放手讓您做大,他說的屬實嗎?
王冬雷:第一我們之前有過君子約定,這個君子約定主要是對雙方各自上市公司的工作相互支持,但是有一個明確的前提條件,不能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這是明確的前提條件。第二這個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我相信我的回答已經到位了。
21世紀經濟報:這兩個事情發生以后和重慶工廠情況怎么樣?
王冬雷:重慶總部我們去接收,受到了阻礙,警方介入了,接收進行了一半,沒能全部完成,目前吳長江先生最后用了幾十名人把新任干部趕出了董事,萬州工廠我們接收過以后并進行了一兩天的工作,為了安全同時當地政府以為穩的名義讓我們暫時退出來,我真不明白我們上市公司作為對自己資產合法的擁有者,卻對自己上市公司財產被別人控制而無能為力,這樣要我們的董事會如何去維護公眾股東的利益?如何去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我看不懂。
網易財經:剛才王總講話相信會在法制下得到解決,你們下一步什么打算?得到什么樣的結果是您比較滿意的?
王冬雷:董事會的決議在法制的條件下必須被得到執行,否則這不是一個法制的社會。
新京報:我們罷免到最后有幾段程序要走,吳長江不執行會對公司帶來什么樣的后果,您一直在說會尋求政府幫助以及會在法制層面上解決問題,現在有沒有找到政府,您說手里有一系列的證據,有沒有和警方有證據交換?
王冬雷:罷免程序已經完成了,我們是香港上市的公司,在港交所也可以看到這個法律程序已經完成了,吳長江非法繼續占有公司是違法的,我相信重慶市政府,相信國家法律,相信黨的領導。
經濟日報:現在LED業務在雷士和德豪潤達的發展得到快速的發展,這次人事調整在業務方面有什么樣的考慮?對下半年業務增長有什么影響?
王冬雷:作為LED產業現在正在高速發展期,雷士和德豪潤達是優秀的組合,應該能謀求更大的發展,但是由于吳長江先生的不當行為,使兩個公司的優勢沒有充分的發揮出來,我相信在吳長江先生離開公司以后,兩家公司尤其是雷士公司,能夠迅速恢復并高速發展。
南方都市報:現在有消息說吳長江在籌備大聯盟,對后續雷士照明產生什么影響?怎么面對?
王冬雷:吳長江本身的做法是非法的,他作為上市公司的CEO,去把上市公司的幾十家運營商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盟或者無限公司,去簽字、摁手印,號稱簽一個獨家二十年的經銷協議,這本身就是摧毀雷士上市公司價值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操守,當然由于這個確實發生了,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我不得不出面阻止勸說,我做了大量的工作,高興的是在幾天前在廣州召開的全國運營商大會上,以董事會名義召開的,就這一次,吳長江先生嚴令不準參加,但是幾乎所有的運營商都來參加了會議,至少80%以上的運營商表態支持董事會的正確決議,支持董事會的方針政策,我相信正義、公道、商業規則還是被所有人所理解和尊重的。
證券時報:以前吳長江說過要有投資人,投資人管好收益就可以了,沒有表決權,您對這個說法的看法,您是否已經掌握了吳長江欠下賭債和為家人謀私利的證據?
王冬雷:無論是上市公司的法律、上市公司的章程規則都有明確的規定,股東有股東權利,董事會有董事會權利,吳長江看法不符合法律規定,那是他想的一個東西,不是依法運行的一個東西。關于賭博的問題,7月18日吳長江先生在我辦公室當面承認他有4個億的賭債,而且是非法賭博的賭債,每月利息超過一千萬,而且已經4個月沒有支付利息了,天天被人追著跑,當時吳長江先生帶眾人來我公司,公司保安部非常警覺,啟動了安保錄音錄像設備,這次公布的談話錄音也是不得已的選擇,因為我必須要對雷士照明的所有員工負責,所有股東負責,所有經銷商和供應商負責,下面我請會議主持方把錄音放給大家聽,吳長江先生說我血口噴人,否則可能我也不放這個錄音,大家聽聽是不是真的。我就問他,談話是什么呢?你很多行動大量關聯交易偷公司的錢,這行為不正常,外面傳你有很多賭債,你說說有多少賭債?他就說有四個億,每個月付一千萬利息。賭債是誰的債?我們還給他保留一點面子,等等,就是這樣一個對話,可能因為錄音不是太清楚,我們沒有做技術處理,如果做技術處理可能會更清楚。
主持人:這是對于賭博血口噴人的一種回應。
王冬雷:他不說這個話我不會拿出來,這是安保系統的錄音,所以他這樣說我不拿出來我沒法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主持人:鑒于時間關系,我們溝通會到此為止,大家如果對于這個事情有任何問題,歡迎跟我們工作人員聯系,把提綱發給我們,我們督促領導給您回復,謝謝大家。
據悉,11日下午3點,雷士照明重慶總部召集20多位媒體記者在重慶雷士光電體驗館召開媒體見面會,原定吳長江、王明華、穆宇、趙一方等高管親自出席,發布會開始減為吳長江先生和其律師代表2人。以下為每經網現場記者“直播”內容,轉載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