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證監會對券商資產證券化新規修訂稿發布在即的表態,引發市場對新規落地的強烈預期。
“目前,資產證券化新規則修訂稿已初步起草完成,當前的宏觀經濟和政策環境也為資產證券化發行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待相關規則細化成文后就會正式重啟,一般征求意見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預計本輪資產證券化新規10月份正式出臺概率較大。”知名財經評論員宋清輝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有關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的管理規則發軔于2009年5月,當時證監會下發了《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指引(試行)》,明確規定由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進行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的相關政策及監管要求;此后的2013年3月,證監會出臺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對《試點指引》進行了較大程度的規范和修改;今年2月,證監會取消了資產證券化業務行政審批,并同時著手完善相關制度銜接和配套措施。對此,市場普遍預期證監會將對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實行“備案制”管理。
“監管部門會選擇合適的政策時間窗口,推出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新規。”中國計量學院金融工程系系主任劉家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新規的出臺會很快,一方面在當前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背景下,審批制到備案制是趨勢使然,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能大大盤活存量、增加流量,而這正是當前國家促轉型的一個內在要求。
據悉,在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行政審批取消之前,券商上報資產證券化產品方案往往要經過材料補正、兩輪意見反饋等多個環節,從申請材料到產品獲批,多數產品至少需要2個月才能落地。
“資產證券化產品新規主要變化,重點體現在近期落地的資產證券將實行‘備案制’,基礎資產將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宋清輝表示,這些舉措將釋放出強烈的積極信號,極大地提高資產證券化發行審批效率,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望迎來新一輪的大發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此前表示,資產證券化相關規則修訂稿擬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基礎資產的真實性,將業務主體范圍由證券公司擴展至基金子公司,實行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管理,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構建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有機結合、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同時,擬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授權相關自律組織對基礎資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
“資產證券化是一把雙刃劍,可作為盤活信貸存量之利器,帶動GDP增長。不過在巨額信貸存量的背景下,實體經濟若無加速運轉的貨幣進入,新一輪資產價格上漲就會到來,估計目前還不會大規模推出資產證券化。”宋清輝表示。
劉家鵬指出,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金融創新過程,其影響面非常大,放開以后會有大量的資產項目進入證券化的過程,對整個金融系統會產生沖擊。所以一定要防范潛在的風險,完善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