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LED照明需求正要起飛,專利戰場是必爭之地。但專利申請有訣竅,國際大廠科銳(Cree)曾主張「只要會發光就是我的專利」,宛如布下天羅地網;相形之下,臺灣業者申請專利較為保守,很容易被規避。
技術逆差 年達50億美元
和所有科技產業一樣,LED產業除了比成本、比技術、比良率,也比專利資源。但根據工研院數據,臺灣對外「技術貿易逆差」在3年前就高達50億美元,臺積電法務長杜東佑甚至預測,5年后將達100億美元。所謂「技術貿易逆差」,指的是每年臺灣廠商要付給國外的智財權、專利權、版權等費用。
事實上,臺灣也算專利大國,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最新數據,2013年我國專利數達11,598件,排名全球第五,僅次于美、日、德、韓。另竹科廠商每年也投入大筆研發預算,開發獨門技術,為什么在專利戰上仍然處處受制?
以LED產業來說,國內封裝大廠億光和日亞化的專利戰,一打就是10年;封裝廠宏齊今年也剛和豐田合成達成交叉授權,付費使用螢光粉專利;東貝過去也曾因LED燈泡在日本市場被日亞化提告。
不是不如人 是申請保守
工研院電光所LED專利經理余昱辰表示,臺灣「技術貿易逆差」大,每年付給國外許多專利費用,并不是我們技術不如人,而是專利申請太保守,很容易被避掉。
他舉例,假設牛頓坐在樹下被蘋果打到,想要申請專利,如果是臺廠,專利描述都太老實,例如對蘋果樹施多少肥、澆多少水、蘋果何時熟成,掉下來的風阻多少等,因為細節太多,競爭對手只要修改一點點,就可以規避掉你的專利。
相形之下,「歐美廠商申請專利,就很大膽,他們會說:『只要掉下來的蘋果,都是我的專利』,且往往說服專利審查單位。」余昱辰說,最經典的案例是美國LED大廠Cree;Cree在2006年申請一項殺手級專利,內容是「任何插在插座上,內含至少一片發光二極體(LED)的照明裝置,只要發光效率超過每瓦60流明,都是我的專利」。白話文就是「只要發光的LED燈,通通都是我的專利。」
美廠誆稱 發光LED都是它的
這么大膽的專利描述,美國專利商標局當然不能接受,予以駁斥。此時Cree又交出了精彩的答辯;Cree抗辯的陳述理由之一是:「專利不只是一個裝置有什么(結構或技術),還有它能夠做什么(There’s nothing intrinsically wrong with defining something with what it does rather than what it is in drafting patent claims)。」同時附上1971年及1977年的類似判例。
由于美國是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相當注重過往判例,也就批準了這個專利。余昱辰說,專利審查員只是念書考試剛好進到那個單位,不一定了解業界的實際狀況,一旦專利核準,要推翻它就有很高的門檻。
Cree花了7年的時間跟審查單位溝通,在2013年取得此項專利。申請當時的2006年,一般LED廠的發光效率遠低于每瓦60流明,沒幾個廠商在乎這個專利,但如今市面上最一般的規格也能達到每瓦70-80流明,換言之,全部都落在Cree的專利范圍內。余昱辰說,這個案例可以給臺廠兩個課題,一是申請專利要大膽,不須描述太詳盡;二是專利申請不只從技術面下手,也要從法規面下手,了解美國或歐陸的法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