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于光的認識源自于對火的需求,這樣算來,人類用光的歷史已十分久遠。但人類有目的性地把光運用于城市即照明設計,還是在愛迪生發明燈泡和瓦特發明蒸汽機之后,有了電和燈泡,它才是一個真正的職業。所以,“照明設計”是一個劃時代的職業。
照明設計發展根植于城市的發展,城市的形成和發展是人類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相互交融的產物,是歷史的延續,是人類文明成果集大成的體現,也是人類與自然,人類與現實妥協的結果。
因此,我們可以說,城市因妥協而發展,人類因妥協而和諧,而服務于城市發展的照明設計師必須有妥協的擔當。
照明設計師的妥協既是一種擔當,也是一種無奈,更是燈具技術發展局限的現實反映。照明設計師和別的設計師一樣,有天馬行空的想象力和唯美的設計準則,但有別于其他職業設計師的是,現實的技術壁壘會給他們更大的打擊,會讓他們的想象和抱負看起來是天方夜譚,會讓他們感到頹廢甚至抓狂,最終會讓他們的想象力局限在特定的小小的技術盒子里,會讓他們切身體會到經濟學的“木桶理論”在照明設計中同樣適用。
于是,他們必須妥協。他們已經不單純是光的創造者和舞者,他們還是精通各種配光的工程師,是精通各種工藝的產業工人,是精于成本計算的小產業主,等等。總而言之,照明設計師是必須善于與現實技術妥協的設計師。
照明設計師還要受到建筑師和業主的雙重“夾擊”,照明設計師再自負,都必須生活在建筑師的光芒之下,必須忍受他們的“壞脾氣”,必須小心翼翼地去尋找兩個人對作品的心靈的共通點,像外交家那樣在無形之中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到他的血液中,成為他當之無愧的知己。
同時,照明設計師必須像一個慈愛的老師對待學生那樣,向業主不停灌輸自己的設計理念和意圖;像賬房先生對待東家那樣,向業主說明他們的銀子是花得多么的緊湊和到位,讓他們感到身心愉悅。因此照明設計師是外交學、社會心理學、人際關系學和財經學的集大成者,即使有夸張的成分,但絕對不言過其實。
放眼當今世界,無數令人流連忘返的世界名城夜景,無數讓人銘記傳承文明的建筑、橋梁、雕塑夜景,無數光輝璀璨的酒店和商業空間,無一不向世人證明著照明設計師的偉大,這既是自身職業的偉大,也是妥協的偉大。
對于每個從事這份職業的人來說,這就是莫大的榮耀和前進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