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太原將加速推進光伏產業發展。今天,《太原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光伏產業發展實施意見》出臺,到2020年,全市要形成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產業園區、示范項目。多項扶持政策,將大大激發企業、居民在市域范圍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本著“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原則,太原鼓勵企業、各有關單位、居民,在工業園區、市內建筑、新農村示范區、城鄉道路配套設施等建(構)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在城市路燈照明、通訊基站、交通信號、城市公園廣場及附屬建筑規劃建設應急光伏發電站。
政府將優先支持在市內工業廠房、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頂建設兆瓦級規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等事業單位建筑屋頂建設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此外,太原市還將在道路交通信號設施、公園和居民區道路照明、高速公路服務區照明、公交車站和公共自行車棚照明等方面,開展光伏照明試點。
政策扶持方面,太原市將實行分布式光伏發電電量補貼。太原市企業(單位、居民)在市域范圍內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項目建成后實際發電效果予以扶持。2015年前,對光伏發電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50%的政策;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隨電價征收的各類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對參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在執行有序用電計劃時可根據其發電規模予以優先支持。鼓勵光伏企業總部遷入太原,對來并投資或擴大生產規模的光伏企業,優先安排土地指標和必備配套服務設施用地。對實際完成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下、5000萬元—1億元和1億元以上的,給予一定固定資產投資補助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