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三項LED相關國標發布,相信相關標準特別是應用方面標準的陸續發布,將有助于改善LED產品市場秩序混亂的局面。同時,隨著產業逐步成熟和企業不斷成長,地方政府補貼金額大幅減少,補貼方向和方式也在逐步調整,發力點則轉向企業綜合競爭力及研發水平的提高,以求企業在做大的同時能夠做強。
1.LED相關標準助力市場規范
2014年9月,國標委第21號公告發布了259項國家標準,包括三項LED照明相關國家標準。其中《反射型自鎮流LED 燈規格分類》(GB/T 31111-2014)和《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規格分類》(GB/T 31112-2014)為新制定,《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GB/T 24908-2014)為修訂后發布,將取代GB/T24908-2010。根據公告,三項國標都將于2015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據CSA Research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9月底,我國現行國標中,“照明”相關標準達106項,“LED”相關國標已達43項,覆蓋LED產業鏈上中下游和相關配套材料。此外,各地方政府部門和行業機構也相繼發布了一系列LED照明相關標準,其中由國家半導體照明工程研發及產業聯盟標準化委員會(CSAS)發布的聯盟標準有28項。相信相關標準特別是應用方面標準的陸續發布,將有助于改善LED產品市場秩序混亂的局面。
2.地方政府補貼方向逐步調整
根據CSA Research對部分LED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的整理分析,2014年1-9月份,華燦光電、澳洋順昌、新海宜(新納晶)、三安光電、士蘭微5家企業獲得各類政府補貼約4.3億元,其中科技發展類補貼資金占全部補貼資金的比例達到58%,其次是對產業化項目的推進資金補貼,占到全部補貼金額的25%,而單純對MOCVD設備的補貼僅為10%,且基本都是前期設備補貼的尾款。
圖 2014年1-9月華燦等5企業所獲政府補貼類型
(數據來源:CSA Research 整理)
CSA Research認為,近幾年來各地方政府對LED企業從科研經費、設備購置、稅收減免、信貸利息、技術產業化等多方面給予了補貼,對產業的發展尤其是企業初期的成長發揮了重要扶持和推動作用。但這種補貼行為特別是對生產設備購置進行的直接補貼也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競爭和階段性、結構性投資過熱等問題。但隨著產業逐步成熟和企業不斷成長,相較前幾年補貼金額大幅減少,補貼方向和方式也在逐步調整,發力點則轉向企業綜合競爭力及研發水平的提高,以求企業在做大的同時能夠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