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從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該局近期對本市生產領域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35家企業生產的38批次產品,經檢驗,有11家企業生產的1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7000.10-1999《固定式通用燈具安全要求》、GB7000.1-2007《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GB 17743《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標準,對結構(導線管)、外部接線(電源連接方式)、外部接線(截面積)、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熱)、耐熱、耐火和耐電痕(耐火)、插入損耗(騷擾電壓、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為結構、標志等。
質監部門提醒,選購該類產品時應注意包裝,看印刷是否清晰,型號、規格、廠名、廠址是否齊全。盡量選購知名企業生產的名牌產品,這些企業的產品質量相對較好,有可靠的維修服務保障。
2014年廣州市照明光源及燈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