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擬對第二批合計7項佛山市“廣東省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設項目工程予以補貼。
佛山市科技局發展規劃科相關負責人透露,為充分發揮佛山市“廣東省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設項目經費在全市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中的引導作用,加速培育和壯大佛山市LED照明產業,特別制定了《佛山市“廣東省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設項目工程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佛山市科技局作為項目承擔單位,獲2010年省科技廳戰略性新興產業“佛山市‘廣東省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設”立項,項目支持經費總額為3000萬元,此次補貼金額就來源于該立項項目經費。
方案表明,按照誰投資補貼誰的原則,由LED照明工程項目合同簽約方協商確定補貼對象;在全市范圍內由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新建或改造的LED照明工程可申請補貼,包括市、區及鎮街主要城市道路路燈推廣應用工程,主要文化體育設施、場館公共照明推廣應用工程,文化廣場、公園等場所的景觀燈推廣應用工程,高速公路等路段的高壓鈉燈改造。
此外,根據《廣東省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的規定,此次補貼系針對2012年5月23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間實施的LED照明工程,同時要求LED照明單項工程所采用LED燈具購置費用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
市科技局發展規劃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符合申領條件的LED照明工程,給予申請方燈具購置費用的10%補貼,單項工程補貼總額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