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了推廣節能燈,國家安排專項資金進行補貼支持,即俗稱“節能補貼”。對于大宗用戶,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30%給予補貼,對于城鄉居民用戶,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50%給予補貼。于是就有人打起了這個補貼差額的主意。
推銷節能燈做手腳 騙取財政補貼22萬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間,漳州黃某在節能燈的推廣銷售過程中,以居民用戶價格(補貼50%)向廈門通士達營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士達)進貨。但在實際銷售過程中,黃某則沒有將節能燈直接銷售給居民用戶,而是以大宗用戶價格(補貼30%)推廣銷售,其中向大宗商戶高某售出2萬多只節能燈。為了多拿補貼,非法獲取財政補貼20%的差額利潤,黃某想到偽造客戶購買的假登記本。
而后,黃某便指使羅某偽造了六本節能燈購買客戶登記本。羅某為了證明客戶登記本的真實性,又偽造了“東鋪頭街道辦事處”等五枚印章,并加蓋于六本節能燈購買客戶登記本上,而后將登記本送至通士達申請補貼,羅某為此獲利人民幣18000元。
騙領補貼款被抓獲
當通士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2012年福建省高效照明推廣項目城鄉居民購買登記表》送交薌城區經貿局審查時,細心的工作人員發現登記本中所蓋的公章有偽造的嫌疑,遂向警方報案。
經鑒定,確是假公章。另外,經會計師事務所差額專項審計,6本節能燈購買客戶登記本中高效照明產品的居民用戶價格(國家財政補貼50%)與大宗用戶價格(國家財政補貼30%)的國家財政補貼差額為223289.32元,也就是黃某非法獲利223289.32元。
2013年4月28日,黃某被抓獲歸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羅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