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想要做大做強,自然就需要以品牌化實現規模發展,來提高企業知名度,拓寬企業的邊際效益。而明星代言風在LED照明行業有愈演愈烈之勢,似乎成了品牌成長的快車道,眾多LED照明企業使出渾身解數,希望引起極大關注,收獲眼球,打開市場。
這不,正在全國各地召開“2015年新品暨市場戰略發布會”的陽光照明,再度拋出大手筆,簽約影視明星陸毅作為代言人,這為陽光照明順利開拓國內市場又添重要砝碼。
照明企業與明星合作盤點
影視明星周浩東簽約千華照明
2014年8月8日,中國品牌節,著名影視明星周浩東正式簽約成為千華照明的品牌大使,為當天在貴陽開幕的第八屆中國品牌節大會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明星周浩東簽約時表示,LED照明產品是綠色照明產品,能夠為這樣的產品代言,感到很光榮,因為這是在為國家的節能減排戰略和地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
"民國戲第一小生"李宗翰牽手亮奈照明
2014年7月10日,亮耐照明成功簽約有"民國戲第一小生"之稱的李宗翰。下一步,亮耐照明將會全面展開廣告宣傳,完美推動品牌戰略升級,加入LED照明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向"中國照明業最具創新精神的品牌"的目標強勢進攻。
影帝鄭則仕簽約中瑞照明
2014年6月24日,中瑞照明在深圳凱賓斯基酒店和影帝鄭則仕簽約,鄭則仕先生正式擔任中瑞照明品牌形象代言人。中瑞照明專注于家居照明研發與服務,致力于打造最具性價比的家居照明品牌,讓消費者"用得起,用了說好"的品牌,這和鄭則仕老師親和形象融合,相信通過鄭則仕為品牌形象代言,可以促進中瑞照明品牌形象進一步提升,確定在家居照明品牌的領先地位。
范冰冰代言鉅豪照明推動品牌升級
2007年,懷揣"創造美、分享美"的共同理念,當紅影視明星范冰冰與鉅豪照明牽手結緣,成為鉅豪照明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伴隨著范冰冰"我喜歡鉅豪"的甜美話音,以及她青春、時尚、靚麗、健康的形象,完美地詮釋了鉅豪照明的品牌內涵;鉅豪照明則通過技術突破提高產品品質,創意集成增強競爭力,整合營銷擴大品牌知名度。明星名企攜手并進,相得益彰,使得鉅豪照明的品牌形象得以迅速發展、提升。
人氣明星黃渤牽手耐普照明
2014年3月中旬,娛樂圈更傳出消息,憑借《泰囧》贏得一線巨星席位,并賺得盆滿缽滿的影星黃渤代言國內"LED時尚頂燈領跑者"--耐普照明,并與品牌方達成深入合作的意向。值得注意的是,一向以憨厚、樸實形象出現熒屏的黃渤,粉絲大部分集中于中國二三線,氣質定位的契合將有利于明星與企業合作產生最大化效應。
鳳凰傳奇+鳳光傳奇譜寫品牌傳奇
2012年,鳳光傳奇斥資300萬元,正式簽約"鳳凰傳奇",作為其形象代言人,配合品牌進行全面推廣,并迅速取得優異的成績,在行業內引起巨大轟動。鳳光傳奇自2010年成功轉型后便在LED領域取得了不錯成績,簽約"鳳凰傳奇"后更是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其品牌本身亦是得到飛躍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傳奇。
蔣雯麗代言百麗安特照明
2009年10月,蔣雯麗在上海與合力博程燈飾簽約,正式宣布代言后者旗下的家居照明品牌百麗安特。據百麗安特方面負責人張曉江解釋,選擇形象代言人一是看明星的聲譽,二是考慮明星本身的氣質是否與品牌內涵有充分的契合點。蔣雯麗本身所具有的獨特氣質和豐富內涵,使之洋溢著現代東方女性特有的婉約、時尚、嫻靜之美。這些,與"享受美好時光"為核心理念,矢志追求環保時尚、創造和諧健康家居照明環境的百麗安特品牌有諸多吻合。
黃曉明“帥氣”簽約金達照明
2009年,在葉茂中的統籌謀劃下,金達照明將原來的三大品牌格局統一劃入維沙華品牌體系下,以風格進行品類劃分,并一改水晶燈請美女做代言的傳統思維,正式簽下國內一線明星黃曉明作代言,積極在中央電視臺投放廣告。
《甄嬛傳》皇后、小主曾先后代言亮迪照明
2004年,香港影視明星蔡少芬簽約亮迪,成為公司首位形象代言人,使亮迪成功引爆市場,并迅速確立了在行業中主流品牌的地位。
2008年2月23日晚,在"亮迪家居照明攜手影視巨星孫儷點亮2008春茗晚會"上,總經理黎培輝自豪地宣布:當紅明星孫儷將加盟亮迪,成為公司新一任形象代言人。孫儷是近幾年來人氣上升較快的女星,其清純、健康、朝氣、時尚、靚麗的形象正好與亮迪品牌的特點和定位非常吻合。
瞿穎代言米尼照明成就品牌"加速度"
2008年,著名明星瞿穎正式與江門市生活因我而變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簽訂了代言協議,出任該公司"米尼"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及名譽設計師。簽約瞿穎后,"米尼"品牌推出由瞿穎參與設計的"穎"系列產品,市場反響不錯。企業要對消費者負責,明星與企業間也需要對彼此的品牌美譽度負責。
明星代言優劣勢分析
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啟用形象代言人已經成為了眾多企業突圍而出取得成功最慣用的手法之一。合理使用代言人可以使產品或企業迅速贏得消費者的認同,進入市場,引起廣泛關注,從而強化投資信心,穩定合作關系。然而凡事都有雙面性,代言人使用不善也容易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明星代言和自我代言作為企業營銷策略當中最為常用的兩種代言方式,它們各有什么優缺點,企業該如何善用優勢規避劣勢從而使企業的效益最大化呢?這都是企業必須深思熟慮的問題。
明星代言雙刃劍企業明星共命運
20世紀初,美國智威湯遜廣告公司最早采用明星形象代言人,其在力士香皂平面廣告中大量采用影視明星照片,市場反響熱烈引致許多公司的效仿。一方面,企業希望通過邀請明星參加品牌的代言,利用明星獨特的魅力和吸引力,影響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從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額;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明星選擇廣告代言作為自己的發展捷徑,企業、明星各有所需,明星代言應運而生。
企業請明星代言已逐漸成為時下廣告界的時尚,媒體熒屏大街小巷看到的廣告代言人大都是青春靚麗名氣斐然的明星,而大多數企業都因為明星代言的聚眾效應而嘗到了不少的甜頭。
邀請明星代言產品,具有以下幾個優勢:一、邀請具有知名度的明星參與代言,可以將受眾對明星的關注轉移到對產品的關注,提高品牌的關注度和知名度。二、可以利用受眾對名人的喜愛,產生愛屋及烏的移情效果,增加受眾對品牌的喜好度。三、通過明星的個人形象魅力,強化產品及品牌的個性和品牌形象。充分利用明星代言的優點,并結合企業本身的品牌策略,將可以為企業帶了良好的效果和巨大的效益。當年好迪邀請性感妖嬈,造型奇特,活力四射加上擁有極其誘人的曼妙舞姿的李玟為品牌代言人,配合好迪“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宣傳口號,結果李玟用她獨特的魅力吸引了所有人和她一起來衷情好迪。直到現在,“好迪,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依然是大家所耳熟能詳的廣告口號。
明星代言也是把雙刃劍,明星代言為企業帶來巨大效益的同時,背后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一、明星的知名度風險。明星往往是“流星”,多數明星當紅時間不超過三年,真正的“劉德華,成龍,”式的常青樹非常少見,體育明星受生理體能極限的制約,“明星”壽命更加短暫。當明星成為“明日黃花”時,其代言的品牌也面臨著“過時,老化”的巨大風險。二、明星的事件風險。大紅大紫的明星總會有各種各樣的事件發生,如果是慈善義演等好事自然會錦上添花;但是媒體似乎更關心明星“出事”,大部分明星新聞都以負面事件為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一旦發生負面事件,明星的負面形象也必然會影響其代言產品的形象。三、明星的道德風險。明星也是普通人,具有不確定性,同時明星又不是普通人,他們是幾乎沒有私隱的社會公眾人物,一旦他們中出現“吃喝嫖賭,拈花惹草,聚眾群毆,偷稅漏稅”等的道德問題,必定會成為許多媒體報道的熱點。“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明星代言,意味著明星與代言的產品成為“命運共同體”,一旦明星出現道德問題,企業不得不為代言明星造成的負面影響買單,沒有任何可彌補的余地。任何企業,一旦遇上“房祖名們”等類的代言明星,或許只能自認倒霉了。
自我代言潮流興企業家們忙代言
隨著明星代言的費用越來越高,風險越來越大且具有不可逆轉性,企業家作為品牌代言人,為自己代言的時代已經開啟。打開電視,發現聘請成龍做了四年代言人的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親自披掛上陣,攜手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為格力空調代言;站在電梯里,看到分眾傳媒董事長江南春為獵聘網代言;走在街頭,碰見聚美優品CEO陳歐“我為自己代言”的廣告。眾多企業家從幕后走到臺前,紛紛做起自己的品牌形象代言人。
每一個成功企業的背后,都有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在大眾眼里,成功的企業家就等同于該企業。正如柳傳志與聯想、王石與萬科、張瑞敏與海爾、馬云與阿里巴巴、比爾·蓋茨與微軟……一提到這些成功企業家的時候,人們的第一反應就是他所代表的企業。企業家本身就是自己企業品牌的一個符號或縮影,相對于明星代言而言,企業家的性格穩定性更好、形象可靠性更高,企業家的個人品牌與自己企業的成長、壯大是一致的,企業家作為實際的企業經營者,其成功的經歷表明了該企業家具有超強的能力和社會信譽,因此自我代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說服力。
但是,如同明星代言一樣,企業家的自我代言也可能遇到危機。在互聯網信息高度發達的時代,企業家任何負面信息都可能迅速、廣泛傳播。特別是當企業做到足夠大、在社會上有足夠影響力的時候,企業家一旦“出事”,或者小到一時說錯話,都有可能危及自己企業。如蒙牛前董事長牛根生因三聚氰胺事件而鬧得沸沸揚揚;鼎暉創業投資基金創始人王功權因為私奔事件而引發熱議;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家暴事件在百度搜索中有近百萬條媒體報道和網絡轉載。但就總體而言,相對于明星代言,企業家代言的風險要小得多。當然,要想風險盡可能小,企業家們也應當學會如何系統地管理自己的社會形象,使自己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運用得當可增色運用不當官司纏身 不能草率跟風要深入調研把握時機
市場經濟下的品牌擴張運作是精明商家的慣用手法,而恰到好處地利用形象代言人已經成為現代企業普遍采用的一種營銷方式。許多照明燈飾企業老板都承認明星的知名度對于企業和品牌來說,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正如千泰照明董事長蔣顯軍所說,明星效應的影響力十分大,對于企業的包裝、形象都有所提升,攜手主持人何炅為千泰照明的品牌推廣增色不少。
在古鎮的照明燈飾行業里,最先聘請明星做形象代言人的企業是歐帝爾照明。2002年,歐帝爾照明請來港姐譚小環助陣,因歐帝爾的市場定位是一個很親切的產品,與譚小環外在形象和氣質非常吻合。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廠家的主導推銷和消費者之間的關聯度,提升其在全國市場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周海媚助陣幸福世家照明,讓幸福世家照明也聚集了很高的人氣,產生了積極的營銷結果,吸引了眾多眼球,使幸福世家照明以全新的形象站在了更高的起點上。
明星代言在短時期內能使企業產品的知名度和銷量上升,但要讓品牌真正立足于市場,光有知名度顯然還不夠。形象代言人的無形價值的存在并不意味著它就可以很順利地轉化現實的生存力,轉化成品牌的力量。最終顧客消費的是產品,是來自于品牌的服務,來自于很多增值的東西。何光照對此說道:“請明星做代言人,只是企業選擇傳播的一種途徑,它對企業的整個運作只是起到輔助的作用。明星代言對企業是一種鞭策和激勵,是一份沉甸甸的社會責任擔當和使命實現的義務。明星代言只是起到一個迅速曝光的效應,借助明星的公眾效應拉近和消費者的距離,企業想長久還是要靠產品,要為消費者提供真正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將明星的價值轉移到品牌上,賦予品牌生命力和影響力。”中山市晶芯LED照明有限公司總經理林玉華就曾表示,產品是企業發展的基本品質,品質才是企業品牌的立足之本。因為企業必須生產出讓市場接受并受市場歡迎的產品,才有可能持久經營下去,最終成為市場的一部分。
再者,明星代言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好了,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效果,但如果運用不當,也許會傷及企業本身。明星代言在很多行業及照明燈飾行業都鬧出了不少丑聞,甚至官司纏身。聘請明星代言,企業面臨的可能是得,也可能是失。何光照說道:“企業在請明星做形象代言人時,不能草率,不能跟風,必須深入調研,把握住時機,步驟清晰,將資源整合利用到最佳的效果。”
依附明星達不到效果 切忌讓明星搶“風頭”
現在很多企業品牌在利用明星代言做宣傳時,慣常的模式就是明星拿著代言產品,喊出產品的品牌名字,最后打出品牌的口號。這樣的直接廣告效果是:人們常常記住了明星,忽略了品牌,因為在這樣的場景下,明星的分量遠遠大于品牌本身。
這也正是企業所顧慮的因素之一,擔心明星的風頭蓋過產品。用明星代言,應該讓明星服從于品牌,而不是將品牌依附于明星身上。明星要符合品牌的場景,才可能展現出品牌的風貌。“用明星代言,要讓明星的內在氣質個性與品牌相吻合。每個明星都有自己的氣質和個性,在公眾中有自己的品牌形象,比如有的明星比較有愛心,有的明星特立獨行等,這些氣質無論廣告如何去要求,都是很難改變的。因此,品牌代言不能苛求一個特立獨行的明星去演繹一個有親和力的場景,那樣的結果就是讓整個品牌的廣告顯得非常僵硬。”何光照說道。
從整體來看,現今很多照明燈飾企業的明星代言戰略,注重的只是提高品牌知名度、渠道建設和短期產品終端銷量,而品牌的整體形象、內涵并沒有得到有效提升。同時,很多企業利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短期內實現了品牌知名度的提升,但品牌延續推廣卻相對脆弱,明星本身的魅力也會在某種程度上掩蓋產品本身的魅力。片面追求明星效應而忽視了產品的目標客戶,也必然得不償失,因為企業是否選擇代言人以及選擇怎樣的代言人,其終極目標都是拉動產品終端銷量,把企業做大、做強,能幫助企業實現這一目標的只有消費者,所以,最為重要的是企業必須遵循讓消費者接受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