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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佛山照明虛假陳述糾紛案二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針對去年11月份廣州中院作出的一審宣判結果,即佛山照明賠償第一批立案的1303位投資者合計5931萬元,佛山照明提起了上訴,另外,提起上訴的還有13位原告投資者。
為投資者進行代理的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告訴網易財經,佛山照明遞交了洋洋灑灑十幾頁的上訴書,但是觀點已經在一審答辯時陳述過,沒有新的證據,因此翻案的可能性不大,預計二審的結果是維持一審判決結果,股民獲得賠償的金額約為索賠金額的30%至60%。
該案于9點半在廣東省高院大法庭審理,網易財經在現場目擊,現場五人合議庭,上訴席上有8人,被上訴席位上則擠滿了20余人,集結了北上廣多位專業代理證券糾紛案的律師,此外,還有少數自行代理的投資者個人。
據公開資料顯示,佛山照明2009年至2012年期間,在原料采購、產品銷售等一系列存在關聯交易,更嚴重的是,這些關聯企業均與時任佛山照明董事長職位的鐘信才有著親密關系,實際控制人中有鐘信才的長子、次子、弟弟、妻妹等等。股價受此利空波及,震蕩下跌。據網易財經了解,損失最高的多達85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照明是A股的“現金奶牛”,吸引了眾多的投資者,這是符合訴訟條件的投資者數量大的重要原因,這樁案子因索賠投資者數量最多,成為近年來最大的投資者維權案。
不過本次宣判是終審,意味著糾結了三年的佛山照明案將走到終點,宣判結果將對第二批(已經一審、尚未宣判)、第三批(未一審)起到示范效果。
記者了解到,這樁糾紛案已經到了2015年3月5日這一訴訟結案日,但在此之前,已有數百位投資者的訴訟資料已被遞交至廣州中院,尚處于立案階段,佛山照明遭到索賠的金額將超出之前公布的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