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銅陵市工商局接到舉報,反映銅陵某燈飾公司在其網店上虛假宣傳。當天,執法人員即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一方面,對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進行詢問,由其簽字確認有關網頁截圖打印件,并要求其提交有關宣傳內容的依據;另一方面,向涉案產品的生產廠家發送協助調查函,要求其說明有關情況、提交證明材料。
經查,當事人在淘寶網上開的網店主要經營燈飾產品。當事人在網頁上宣傳“家居照明第一品牌”“最受中國設計師歡迎家居照明領袖品牌”“進口頂尖LED芯片”“國際頂級標準”“最真芯片”“全球頂尖LED芯片”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在廣告中使用最高級用語的行為。此外,當事人在其網店宣傳“保護視力”“無眩光”“預防近視”“為普通白熾燈的30倍”“是節能燈的3倍以上”等內容,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依據材料,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的行為。
最終,在執法人員多次法律宣傳教育下,當事人主動將違法內容進行整改,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依法接受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