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石排鎮的東莞鑫佑光電科技公司5名女員工投訴稱,該公司今年4月中旬突然倒閉,老板不知去向,拖欠她們5名員工三個月近5萬元工資,加上賠償金共計31萬元。另外,還拖欠東莞、深圳、珠海、昆山、蘇州等地供貨商1000多萬元的貨款。
針對此事,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石排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該案件正在公示調查階段,屆時,仲裁庭將依法進行裁決。
員工:企業突然關門拖欠工資未付
據鑫佑公司員工反映,該企業屬于臺企,成立于2002年,主要設計、開發制造以及代工生產以LED為光源之中小尺寸液晶顯示器背光模塊。企業高峰時員工有1000多人,今年年初還有300多人。但到了4月中旬,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企業就突然關門了,老板也不知去向,拖欠他們三個月的工資也沒付。
后依托第三方要求,員工必須簽訂主動離職協議,公司才會賠付3~5月的工錢,其中5月的工錢只付東莞基本工資的八成。當時大部分員工急于找新工作,只能無奈簽了協議,而周女士等5名員工因為都是在鑫佑企業打拼了十多年的老員工,因此一直不愿意簽這份協議。
周女士等幾名女工表示,由于公司不給她們開具失業證明,她們也不能領取失業保險,家里生活陷入困境。女工易女士反映,目前鑫佑公司拖欠她們的工資大概有5萬多元,因為他們都是在該企業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員工,而且簽訂了勞動合同。依照相關的規定,他們根據工作的年限,每年可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賠償,5個員工加上工資大概可獲得31萬元的賠償。
“我家中五口人,2002年舉家來到東莞。我懷孕了不能工作,公公婆婆60多歲了還要出去掙錢,現在家里經濟很吃緊。”女工周女士向記者表示,就算賠償金不給,也應先支付工資以緩解生活的困境。至于賠償金、社保費等訴求,可以往后慢慢商量解決。
記者從該公司員工提供的材料看到,6月12日,鑫佑公司員工向石排人力資源分局仲裁庭提交了一份留有近30名員工手印的投訴書并發起訴訟。但因為害怕勞動仲裁時間過長,鑫佑公司把資產轉移,到時領不到工資,因此希望政府部門能幫助她們先拿回工資。
6月29日,周女士告訴記者,26日他們接到石排人力資源分局的通知,原本8月18日開庭,臨時又推后至8月底開庭,她表示原本就覺得時間太長不能接受,現在更加接受不了。
供貨商:數十供貨商被拖欠上千萬貨款
作為鑫佑的采購部員工,易女士對公司的供貨商供貨情況一清二楚。據她透露,該公司拖欠來自東莞、深圳、珠海、昆山、蘇州等地數十個供貨商至少1000多萬元貨款。記者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隨機聯系了幾位供貨商。位于東莞市謝崗鎮窯山村的邁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任先生表示,自己公司2012年開始供貨給鑫佑公司,結果鑫佑公司從今年5月25日開始拖欠貨款,現在欠了自己90萬元的貨款,他表示會走法律程序要回自己的錢。
珠海市斗門三元泰電子有限公司的黃經理則告訴記者,其公司給鑫佑供貨超過兩年,鑫佑公司從去年年底開始拖欠貨款,累計拖欠貨款達106萬元。黃經理說,像他們這樣大一些的公司,如果能通過法律程序要回一些錢,就還能挺過去,但像東莞市其它一些供貨幾萬到十幾萬元的小供貨商,如果要不到錢就有可能面臨倒閉。黃經理還擔心,鑫佑公司可能會把資產轉移至新廠,最后要不回欠款。
東莞中邦吸塑的負責人冉先生也表示,鑫佑公司欠了自己公司近7萬元貨款,也不知該如何討回。
執法部門:正在公示調查將依法進行裁決
日前,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石排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就鑫佑光電科技公司的欠薪行為,收到相關投訴后,相關部門多方聯系經營者,但經營者稱資金周轉困難,返臺灣籌集資金發放員工工資,承諾5月29日正常發放工資。但該公司未能在承諾期內支付員工工資,因而引發員工到鎮信訪辦信訪。
上述負責人介紹,6月10日,鑫佑公司委托律師和第三方到公司向員工宣布公司結業重組,與員工商討工資發放事宜。提出3~4月工資按工資表發放,由于5月公司沒有實際生產,因此按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80%發放。有5名員工不同意,沒有領取工資。鑫佑公司員工李女士、周女士等5人向石排人力資源分局仲裁庭提交申請勞動仲裁資料。仲裁庭工作人員經審理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后,予以受理。該5名員工提出的訴求包括支付工資及額外經濟補償金;支付代扣的社保費;支付待通知金;支付經濟補償金;確認雙方勞動關系于2015年6月10日解除,總金額約共31萬元。
但由于該公司處于停產期間,沒有人員直接簽收應訴及開庭通知書。仲裁庭工作人員依據法律的規定,采用張貼告知的形式,告知該公司。目前,該宗案件正在公示調查階段,仲裁庭將依法進行裁決。對此,周女士表示,雖然當地相關部門已經介入,但通過法律途徑可能一拖就是半年,甚至更長時間,但他們都是有一家老少等著他們養活,感覺工人的合法權益沒得到保障。
此外,關于周女士懷孕期間被失業,上述負責人回應說,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建議該員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律師:破產后應優先支付員工工資
對于欠薪逃匿問題,廣東林德律師事務所的喻秋律師表示,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員工的勞動報酬應該優先支付。據喻秋介紹,欠薪行為可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負刑事責任,一種則是負民事責任。“公司有能力支付卻不支付并逃匿的,相關法律規定是犯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喻秋表示,這種行為屬于刑事行為。
另外,民事責任則是公司欠薪但不逃匿,員工可和企業協商解決問題。對于公司的協商方案,員工可以同意公司也可以不同意。不同意,則可走法律途徑解決,但訴訟時間往往比較漫長。 “即使最后贏了官司,也不一定能獲得相應的賠償。要是該企業有固定的資產,贏了官司才有較大的機會獲得賠償。”此外,對于供貨商上千萬元的貨款問題,喻秋也建議供貨商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