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LED產品的相關政策
印度LED照明市場成長力道主要來自政府項目,例如LED路燈的更換,來自政府的訂單占整體LED訂單高達51%。另一方面,筒燈與工業用等非家用照明也有加速導入LED光源現象。
為了推動LED產業發展,印度政府推出兩項措施,其一是將LED芯片廠(fab)納入獎勵條例MSIPS(ModifiedSpecial Incentive Package Scheme),業者可享建置成本2成的退款補助,但初期投資不得低于5千萬美元,本土廠商及外資皆適用,目的是鼓勵在印度當地建置半導體fab。
此外,依據官方的優惠市場準入政策,政府采購案將提供5成數量給本地LED相關產品制造廠商(必須提升產品價值50%),但在招標價格及規格并無特殊優惠。目的是讓本地制造的LED廠能夠進入當地市場。
為了降低LED產業依賴進口的狀況,印度政府已在兩大半導體補貼政策注資25億美元,包括在古吉拉特邦的意法半導體fab以及De Core Science & Technologies在古吉拉特邦的廠房。
近期推出LED照明產品的能效等級標識
據印度媒體報道,印度能源效率局(BEE)已推出能源效率等級標識(以下簡稱“能效標識”),類似于美國的能源之星。
根據BEE 7月初推出的計劃,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印度LED制造商可以自愿采用其制定的能效標識。此后,政府會強制性要求制造商在LED產品上標注能效標識。
能效標識共分五個等級,從一星到五星,五顆星為最佳評級。根據BEE制定的標準,光效范圍在79-90lm/W的LED的燈將獲得二星評級; 90?105lm/W的LED燈將獲得三星評級;105?120lm/W的LED燈將獲得四星評級;而光效大于120lm/W的產品將獲得五星評級。按此劃分,目前印度市場上大量LED產品將被歸為二、三星能效評級。
除了對能效有要求外,BEE也要求確保這些照明產品的安全性。生產廠商需確保產品符合各種安全標準,比如光生物安全。
目前,印度政府正大力推動LED光源替換項目,此時推行LED照明產品能效標識是非常重要的。印度政府計劃在2016年3月以前在全國100座城市實現街道照明升級。
印度采購商需求
Aquanomics Systems Limited (http://www.aquanomics.co.in/)主要從事經營泳池配件設備,其采購負責人Mr.Sanjay Sapra(ssapra@aquanomics.net)表示,近期他們有采購需求,希望能從中國采購到LED underwater light、LED swimming pool light等產品。除此之外,他們也會經常參加廣交會。
像Aquanomics Systems Limited這樣的采購商并不少,利用國外一些搜索工具都能很輕松地找到,關鍵看您是否抓住機遇。
與印度采購商做生意應該注意什么?
印度人大概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印度人對于價格的重視遠遠超過了質量。即使報給他們的價格是市場上最便宜的他們也是跟你照砍不誤。
二、印度人的忠誠度是比較差的,也許和你合作多年,發現有其他廠家價格低一點點可能就轉單了,而歐美客戶忠誠度則比較高。
三、印度人的精明是出了名了,他們很會很精明地算計種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但話說回來這也是一個精明的商人大家特別是新開展對外貿易活動的企業在對印的貿易交易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報價的時候適當加上一點價格給他們砍,并可以根據不同的定量給他們報個等差的價格,讓他們覺得定多了有甜頭。對于那部分煩不勝煩的問價格而從來不關注產品細節的貿易商保持常規的回復,可以制定一個回復模板。對于吹自己實力有多強,訂單的數目有多大切不可全信,要適當調查一下他們公司的狀況,至于訂單的數目,等他真正下單了以后才是具體的數目,否則都是把他當做理論值處理。
2、堅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證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習慣貿易做法。仔細、認真地審核并履行信用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嚴格按信用證條款執行,不給一些不法之徒以可趁之機。不聽信買主的花言巧語和種種理由,堅持不做付款方式為D/P即期、遠期和D/A的交易。因為當地的市場在不斷變化,進口政策也時有調整,一些進口商,特別是一些中小商業公司隨時有可能以各種借口不履約。
3、通過香港、新加坡的中間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兩地開的皮包公司達成的生意需加特別注意。他們有的是香港開證,貨交到香港然后再轉船到印度;有的則是香港開證,交貨目的地是印度;有的是中間商聯系,印度的最終用戶開證。凡此種種情況,一定要注意調查中間商的基本情況和資信,分清責任,按規定的法律程序辦。近幾年,按以上方式成交的買賣,由于中間商在其中做了手腳,發生貿易糾紛,索賠甚至違反印度有關進口的法律、法規的例子已有很多起。
4、注意市場調查,顧全大局,認真制定價格和嚴格對外報價,不要為了開拓市場和搶到客戶而低價傾銷。近年來,印度政府不斷以反傾銷名義對外國出口到印度的商品進行反傾銷調查。中國出口到印度的不少商品因為受到調查而出口公司又未積極應訴,因此而退出印度市場。今后,一旦再發生反傾銷調查案件,有關出口企業應積極參加、配合相關商會組織的應訴。
5、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是允許的。出口商需憑原進口商提供的不要貨證明、有關提貨憑證及出口商要求退貨函電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倉儲費、代理費等合理費用后辦理退貨手續。如果進口商不愿給出口商出具不要貨的證明文件,出口商可憑進口商拒絕付款或提貨的函電或由銀行或船代理提供的進口商不付款贖單的函電、有關提貨憑證及賣方要求將貨物回運的函電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關港口海關提出退運要求,并辦理有關手續。如果貨物被進口商從海關提出,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的,進口商已交付的進口關稅也可以退還,不過只能退還原來所交關稅的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