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產品出口出現了井噴,但是安全質量還有待加強。筆者是某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本文分析了LED光源類和LED燈具類不合格產品的典型案例,給出整改意見,以提高出口產品質量。
1、案例分析
1.1 案例一
某地受理某企業出口歐盟的LED燈泡一批,按要求抽樣后,檢驗機構按照1EC62560-2011版本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檢測。經檢測,發現該款LED燈泡存在兩個問題:1、 缺少標準要求的標記;2、耐壓測試時被擊穿。
1.1.1 標記的要求如下: 1、來源標志(可采取商標、制造商或銷售商名稱);2、額定電壓或電壓范圍 (以“V” 或者“伏特”表示) ;3、額定功率(以“W”或者“瓦特”表示);4、額定頻率(以“Hz”表示) 。
生產廠商、商標等是標記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燈具缺少來源標記,消費者無法通過器具找到燈泡的生產廠商或者經銷商,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也沒辦法及時的退換貨;缺少來源標記,政府等有關部門缺乏通過產品追蹤生產企業的重要手段,攪亂市場秩序。
1.1.2 標準要求對燈泡的L/N 兩極與其他易觸及部件之間進行耐壓測試。測試電壓為2U+2000V(U燈具的額定電壓),測試時間為1分鐘。
抗電強度測試是出口LED燈泡必須通過的一項主要測試項目。未通過抗電強度測試會使產品內部元器件短路,產生觸電和火災的危險,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在測試過程中,該LED燈泡發生閃絡,并且擊穿。經過拆解后發現,該LED燈泡內部帶電件與金屬散熱外殼的爬電距離過小,導斂LED燈泡無法經受標準規定的抗電強度。
1.2 案例二
某地受理某企業出口歐盟的LED燈一批,按要求抽樣后,檢驗機構按照1 EC60598- 1-2008版本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檢測。發現該款LED燈存在以下問題: 1、標記未能通過擦拭實驗;2、抗電強度測試未通過;3、接地處無標記、未使用黃綠雙色接地線;4 、電源軟線線徑小于標準要求。
1.2.1 標識是消費者使用器具的重要參考數據,為了保證標記的長期可讀性,LED 燈必須經過標記的耐久度測試。測試方法如下:用水和汽油各擦拭15s ,標記不應出現脫落、卷邊或者模糊不能辨認。樣品并沒有使用絲印或者增加保護膜等手段保護產品標記,導致未能通過標記的耐久度測試。
1.2.2 抗電強度測試,防止電涌沖擊,保護消費者和器具的安全,器具必須通過抗電強度測試。樣品兩極與接地金屬外之間1500V的電壓持續1分鐘,不應該出現擊穿。經過分析,導致抗電強度不合格的原因為,器具所使用的隔離變壓器無法達到標準要求,隔離變壓器在1200V的時候就已經發生擊穿。
1.2.3 接地端子處應有接地符號,并使用專用的黃綠雙色電源導線。接地線應該使用黃綠雙色線并且黃綠雙色線只能用于接地,同時通過接地符號的標記、安裝維修人員可以清楚的認知器具的接地部分,保證器具的接地性能良好,保護消費者的用電安全。
1.2.4 樣品標記中顯示該款產品的防水防塵等級大于lP20 ,達到一定的防水防塵要求,為非普通燈具。非普通燈具工作環境比較惡劣,對于電源線的機械強度要求較高,為確保產品在使用過程中電源線不被扯斷以及功率的要求,標準規定非普通燈具的外接軟線要求線徑至少為1.0mm平方。而所送樣品的電源軟線僅為0.75mm平方,小于標準要求。
2、小結及企業應對方案
2.1 根據統計,出口LED照明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標識方面。標識方面的不合格占總體不合格項目的50% 以上,但標識問題也是最容易解決的。主要是因為企業未能重視標記的問題,或者自身科研實力不夠未能理解標準所要求標記的項目。
企業可以通過加強自身的重視程度,完善出廠檢驗流程,確保標記的完整性和耐久性,就可以把漏標、耐久不夠等標記問題解決。
2.2 抗電強度的不合格率占總體不合格項目的20%以上,抗電強度不合格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是使用不合格的電子元器件或者結構設計不合理,爬電距離和電器間隙過小等。
企業需建立完整的來料檢驗體系,確保所選用的元器件符合標準的要求;同時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多參加安規方面的培訓,保證設計出來的產品能符合爬電距離和電器電器間隙的要求。
2.3 接地措施以及外接軟線項目不合格產生原因和標識方面一樣,可以提高重視程度,從而大大減少類似不合格項目出現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