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杭州市科委獲悉:8月25日,國務院(國函﹝2015﹞136號)批復同意杭州和蕭山臨江兩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統稱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這是繼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等之后國務院批復的第10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在推進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方面先行先試、探索經驗、做出示范的區域。
根據批復,國務院同意杭州國家級高新區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發展特點,積極在跨境電子商務、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人才集聚、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互聯網創新創業等方面先行先試。國務院同意將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工作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7月6日,科技部、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請示》正式上報國務院。
目前,杭州市正在加快制定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若干意見及一批配套政策舉措,編制完善《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空間布局規劃》,制定杭州“創新創業新天堂”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落實和細化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