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8月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在我國證券市場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至今已有一年多。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市場流動性明顯增強,價值發現功能得到提升。但仍需進一步擴充非券商做市機構,形成充分競爭性做市商格局;適當調整投資者參與門檻,提升市場活躍度等。
提升市場流動性
所謂的做市商制度,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在做市轉讓方式下,投資者之間不能成交。
目前,新三板市場實施的是傳統競爭性做市商制度,即由2家以上做市商為公司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截至8月31日,新三板共有83家券商作為做市商,在3359家掛牌企業中有762家采取做市轉讓,其中有23家掛牌企業的做市商數量超過10家,掛牌企業聯訊證券的做市商數量最多,達到23家。
“新三板定位于為創新創業型中小微企業服務,這類企業業績不確定性較大,普通投資者對其缺乏專業判斷,導致市場參與度較低,交易不活躍。而做市商利用其專業優勢,能夠對股票進行較為合理的市場估值,通過不斷向投資者提供買賣雙向報價,保證市場交易連續進行。”太平洋證券副總裁程曉明表示。
在程曉明看來,做市商最重要的是具有價值發現功能,通過專業估值促使股票價格更趨近于其實際價值。同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與股票進行交易,能為市場及時提供流動性,并通過股票雙向報價和交易平抑價格波動,增強市場穩定性。
從統計數據來看,自去年8月25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正式上線以來,截至今年8月24日,期間市場總成交金額逾1300億元,同比增長近30倍;做市企業從首批43家(占市場總數1069家的4%)提升至目前的737家(占市場總數3295家的22.3%);自去年10月份新三板開始公布做市成交金額至今,做市轉讓成交總金額約為710億元,協議轉讓總金額約為645億元,前者占全市場總成交金額的比例超過50%。
“總體來看,自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推出以來,市場交投活躍度已有顯著提高,做市交易的價值發現功能也得到初步體現。”格上理財研究中心研究員王萌萌表示。采訪中多位專家認為,現階段新三板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應盡快完善做市商制度和其他相關制度。
做市機構亟待擴容
目前,新三板的83家做市商都是券商,而做市企業超過700家,整個市場掛牌企業超過3000家。以一家做市企業至少需要2家做市商來看,新三板做市商數量嚴重不足。
“去年底,證監會發布相關規定,支持非券商金融機構如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參與做市業務,但目前相關業務細則并未出臺,放開新三板做市商主體的時間和數量也沒有明確。”王萌萌表示。
民生證券新三板研究中心認為,由于做市商稀缺、做市規模尚小,掛牌企業的主辦券商可以享受到壟斷性收益,這容易對新三板發展產生一定制約。新三板應盡快擴大做市商范圍,及時引入市場流動性“活水”,形成競爭性做市格局。
從做市資金來看,由于做市商在做市時只能使用自有資金,而目前做市商數量有限,導致市場總體做市資金規模有限。如果投資者買單缺失,所有拋單還需做市商承受。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做市股票的流動性提升。
此外,目前做市券商在自身定位上也存在某種偏差。券商作為做市商,其理想的盈利機制是通過促進市場交易賺取做市成交量的傭金。但在交易實際中,很多券商將自身定位為PE(股權投資)參與投資,捂股惜售,導致市場流動性不足。
“目前券商的做市業務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自有資金、盈利目標等因素制約下,很多券商更多是以PE的角色而不是以交易商的角色來參與做市,希望賺取差價,而不是擴大交易量,賺手續費。”王萌萌表示,未來新三板市場逐漸成熟后,做市券商將會回歸做市商的本質。
程曉明也認為,做市商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流動性和估值問題,但是光靠做市商制度是不夠的,需要多項制度齊頭并進。“未來新三板市場還應從分層管理、適當降低投資者門檻、完善競價交易制度等方面綜合改進。”他說。(經濟日報記者 何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