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其官網公布2015年上海市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燈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抽查產品15批次,經檢驗,不合格5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 V以上自鎮流LED燈安全要求》、GB/T 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GB/T 29296-2012《反射型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對產品的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互換性、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后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耐熱性、防火與防燃、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輻射騷擾、標志、燈功率、功率因數、初始光效/光通量、顏色特征、光通維持率(3000 h)。
本次抽查發現5批次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互換性、燈功率、功率因數、初始光效/光通量、光通維持率(3000h)、顏色特征、電源端子騷擾電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