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LED芯片巨頭晶元光電遭美國波士頓大學基金會(TrusteesofBostonUniversity)(下稱“波士頓大學”)控告侵權,美法院一審陪審團初步裁定晶電有侵權之嫌,須賠款930萬美元(約新臺幣3億元)。
目前該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最終判決還待法官判定。
該訴訟案可回溯到2012年10月12日,波士頓大學在美國麻州(Massachusetts)地方法院向晶電及客戶提出波士頓大學美國專利US5,686,738的侵權訴訟,上述專利738是有關于具有非單結晶系氮化鎵緩沖層(Not-SingleCrystallineGaNBufferLayer)的藍光LED芯片。
經過三年纏訴,麻州地院陪審團于11月19日一審初步裁定侵權成立,賠償金額為930萬美元。
對于陪審團的初步裁定,晶元光電回應將全力以赴應對這一專利訴訟,并表示對審后程序及上訴程序深具信心,公司已在整理有力資料,后期將持續上訴,相信最終會得到有利的判決。
同時,晶電表示,該專利已經于2014年11月過期,對于晶電現有產品及客戶毫無影響。可見,晶電在受到專利控告的情況下亦不忘維護下游客戶利益。
據記者查閱資料所得,晶電一直以來非常重視在專利上的布局,不斷為自身研發的產品申請專利保護,同時亦通過與國際LED巨頭進行專利交叉授權,形成嚴密的專利網絡。
通過持續的專利布局,晶電已成為全球范圍的華人企業中獲得專利最多的企業,據統計不含集團子公司,單是晶電本身就有超過2000項。
晶電在專利上的嚴密布局在維護自身企業利益的同時也給客戶提供專利上全面性的保護,利于客戶獲取更多國際商業合作和競爭機會。
另一方面,晶電亦通過自身專利上的布局樹立榜樣,呼吁業界致力于創新的投入并且尊重智慧財產權,推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但此次控告似乎是在意料之中。記者觀察,歷年來的專利訴訟案最終裁決結果基本上分為兩種,一是互惠互利,企業雙方和解,進行專利交叉授權;二是一方敗訴,控告方訴訟成功,并獲取了不菲的現金利益。
據了解,波士頓大學多年來以US5,686,738專利提起數十件專利侵權告訴,涉及訴訟對象除了晶電外,還包括日亞化學(NichiaCorp.)、億光、光寶、宏齊、首爾半導體(SeoulSemiconductor)、三星(Samsung)等LED廠,又于2013年起控告如宏碁、華碩、明基電通、宏達電、Dell、微軟(Microsoft)、東芝(Toshiba)、索尼(Sony)、LG、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等終端品牌大廠。
波士頓大學本是側重在科研領域的非營利性學府,也加入商業性企業的全球專利大戰,令人遐想聯翩,這是為了維護自身專利權益,還是想通過此途徑來獲取高額的專利訴訟賠額?
正如一法律專家分析,“專利訴訟是一種戰略,公司的經營規模足夠大,侵犯的利益才夠多,這樣的公司才夠格成為專利戰對象。”
歷年來并不缺少企業利用專利戰狙擊對手的案例,或拖過訴訟拖垮對手以爭奪市場,或獲取巨大現金利益,如手機巨頭HTC因專利訴訟在歐洲市場敗退。
晶電作為全球LED產品線最全面的芯片廠,品牌影響力巨大,這一專利訴訟案不免在行業內造成巨響,也難免會有客戶擔心其被拖入訴訟可能會影響到正常的經營,但這也只是一部分人夸大了專利訴訟的影響。
長遠來看,決定一個公司勝負的,還是產品和創造力,以及一個公司的綜合運營能力。晶電在芯片行業的產品創新能力、品牌地位毋庸置疑,并且通過戰略性的垂直虛擬整合,穩固行業巨頭地位。
依靠著長期編織的專利網絡,在此次專利訴訟中晶電亦能沉著應對,扳回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