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與總結了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從事及調查研究的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產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點及影響因素。針對不同的問題點及影響因素,提出自己看法,并提供可能的解決方案。
1、背景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隨機抽取了浙江省寧波市、臺州市、紹興市、嘉興市、舟山市和遼寧省沈陽市共計17個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了實地調查與研究,發(fā)現由于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自身"投資大、要求高、周期長"的特點,項目管理與資金瓶頸、技術瓶頸、信用瓶頸并列在成為四大難點。而產品管理的難點在項目管理、技術瓶頸、信用瓶頸三個難點中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
2、供應商的選擇
2.1業(yè)主指定供應商
優(yōu)先使用項目所在地的供應商或之前實施過當地項目的供應商成為業(yè)主不成文的"心結"。調查研究表明,寧波市的業(yè)主傾向于推薦寧波燎原燈具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的業(yè)主傾向于推薦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生輝照明有限公司,臺州市、舟山市、沈陽市的業(yè)主則傾向于推薦之前實施過當地項目的杭州等地供應商。交叉推薦和跨區(qū)域推薦的比例相對比較小。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合同中單一條款書面指定的1例,實施委托函(蓋公章聯(lián)絡函)推薦1例,口頭推薦及其它非正式推薦幾乎覆蓋了余下的15個項目。這其中不乏地方保護主義、本屆地方政府官場求穩(wěn)的心態(tài)、跑技術不如跑關系三種弊病,也不排除只是一種偶然巧合。推薦的理由五花八門,歸結起來的模版如下:2013年-2014年XXXXXX轄區(qū)共完成5100余盞路燈節(jié)能改造,其中2013年2400盞,2014年2700余盞,改造采用了浙江XXXX有限公司的LED路燈產品,自安裝使用以來,運行穩(wěn)定,質量可靠,為使轄區(qū)路燈統(tǒng)一美觀,減少LED路燈備件庫存,便于運營維護,請(優(yōu)先)選擇浙江XXXX有限公司產品作為路燈節(jié)能降耗改造實施產品。
弊端:不利于投資方或節(jié)能服務公司對產品價格、質量、服務等方面的控制;
對策:在這種"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的博弈中,即使通過樣板示范工程(如:試掛LED路燈),證明其它廠家的產品比指定廠家的產品效果更好并順利切換了供應商,也難免在項目實施、運營、維護、回款過程中,遇到一些人為的干擾麻煩。因為項目從實施至運營維護回款結束,不可能每一個細節(jié)都是完美的。
2.2合作伙伴推薦供應商或燈具廠家自帶項目
作為只收取傭金(如:信息費用)的合作伙伴推薦LED路燈廠家,一方面是對推薦LED燈具廠家產品、服務等方面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關聯(lián)的政治、經濟利益。燈具廠家鑒于資金流的考慮或由于規(guī)模小、企業(yè)性質(如:私營企業(yè))、企業(yè)資質短缺等原因,未能充分獲取業(yè)主的信任,把已經"煮熟的鴨子"拱手讓出來與投資方或節(jié)能服務公司,提出必須使用自己的燈具產品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9個項目屬于合作伙伴推薦供應商或燈具廠家自帶項目,約占53%份額。
弊端:同樣不利于投資方或節(jié)能服務公司對產品價格、質量、服務等方面的控制;
對策:協(xié)商解決,在利益分配方面進行多輪回的角逐。
2.3自主選擇供應商
完全排除市場因素的干擾,不再是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而是在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是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中國夢"。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僅有5例,不足30%的份額。而且在這5個項目初步意向洽談開始,就有四面八方聞風而動的"打招呼、說人情"接踵而來,它們分別來自政府部門、業(yè)主、合伙伙伴、供應商、行業(yè)協(xié)會、集團公司內部各層領導及同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推薦供應商、推薦產品。群雄逐鹿后,勢力均衡被打破,最終"中標"的供應商往往讓基層采購人員、技術人員"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真正完全徹底由基層采購人員、技術人員"自主"決定采購的項目只有1例,而且是投資額不足50萬的項目。
弊病:擾亂正常的采購程序,加重了基層采購人員、技術人員的工作量;
對策:減政放權、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產品質量的控制
3.1技術評價標準
技術評價標準基本上都沿用并略高于《2012/2013年度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招標文件產品技術要求:
⑴壽命:30,000h以上;
⑵光通維持率:燃點3000h,光通維持率不低于96%;燃點6000h,光通維持率不低于92%;燃點10000h,光通維持率不低于86%;
⑶防塵、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等級IP65/IP66;
⑷安全指標:達到GB7000.5-2005《道路與街路照明照明燈具安全要求》的要求;通過國家自愿性產品認證;
⑸騷擾電壓:符合GB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制和測量方法》要求;
⑹諧波電流限值:符合GB17625.1-2003《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fā)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要求;
⑺電磁兼容抗擾度:符合GB/T18595-2001《一般照明用設備電磁兼容抗擾度要求》;
⑻燈具配光:符合GB/T9468-2008《燈具分布光度測試的一般要求》或GB/T7002-2008《投光照明燈具光度測試》;產品應用后,LED路燈應達到《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06照明設計要求;
⑼其他相關技術指標須同時符合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的"半導體照明產品技術要求(2010版)"和招標文件中"技術評價因素"(見附件表1)的要求。
⑽要求提供的檢測報告為國家節(jié)能產品認證機構接受與認可的相關國家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2技術評價及產品質量控制過程中的問題點
⑴照明設計師的困惑
思想的野馬所能達到的地方,現實中未必能達到。能在效果圖上畫出來,卻無法在現實中做出來,或者實際的效果與預期出入很大。對于大多數照明設計師而言,選擇LED路燈是他們很頭痛的問題,因為中國LED路燈品牌眾多,質量、款式、造型等參差不齊,導致他們對產品的了解都十分混亂,因此在選擇LED路燈時經常會遇到燈具產品與實際設計設想相差甚遠的情況。每一個設計使用的燈具,都希望廠家提供實物樣品供照明設計師察看、實驗,以確定該產品的配光、防眩、舒適度、光通維持率等方面都符合要求,實際上由于工期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的壓力,施工已經開始或已經竣工,照明設計師也未必能看到全款全系列完全符合要求的樣品。市場上LED路燈的"千篇一律"抄襲風格,也超出了傾向于個性化工程設計的照明設計師們的預期。
⑵檢測報告的完整性
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國家節(jié)能產品認證機構接受與認可的相關國家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與實際樣品規(guī)格/型號/圖片不符合的5例,僅提供安全性、光學相關檢測報告的5例,只能提供非國家級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的5例,能提供中國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和CQC產品認證證書2例。
⑶LED電源的可靠性
2014年7月16日,國家認監(jiān)委發(fā)布2014年第23號公告,對原有強制性認證實施規(guī)則進行調整修訂,LED電源等產品被納入CCC認證(中國強制性認證,也簡寫成"3C認證")范圍,新版實施規(guī)則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嚴格執(zhí)行并積極落實的只有5例。
LED路燈電源使用最多的前三名供應商分別是明緯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英飛特電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茂碩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質(量)保(證)期最長均為五年,而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要求質(量)保(證)期或者說合同期限都為五年以上,甚至還有要求十年以上的。從經濟學或成本會計的角度,通常六年一個合同周期對于投資方或節(jié)能服務公司來說是最劃算的,前三年內收回成本,后三年賺取合理的利潤。在一個合同周期內更換一次先失效的LED電源或LED路燈,將損失10%以上的毛利潤。
⑷竣工驗收的戲劇性
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按照既定流程進行綜合效能自我檢查與系統(tǒng)節(jié)能自我檢測,然后組織專家委會員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測,有3例;抱著"無論用什么方法,無論產品質量如何,只要能拿到竣工驗收報告就行"心態(tài)的14例。
在同一條道路上,由于歷史原因,可能會出現不同的桿距、不同的桿高、不同的路寬,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最大實測桿距為57米,最小實測桿距為26米,最大實測桿高為11米,最小實測桿高為8米,最大實測路寬20米,最小實測路寬16米,在保持原來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完全達到國家標準幾乎沒有可能,即使采用頂端配置的LED路燈,效果也只能優(yōu)于原來高壓鈉燈。
⑸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固執(zhí)
原來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通常安裝額定功率250瓦+250瓦高壓鈉燈/基,照明設計師在實地勘測后,根據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等國家標準,鑒于平均照度、均勻度等方面的考慮,一般傾向于推薦加強機動車道LED路燈功率及額定光通量,降低非機動車道LED照明燈具的功率及額定光通量,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6個相關項目中,只有1例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書面同意執(zhí)行照明設計師的推薦方案,其它拒絕的理由五花八門:①害怕背上固定資產流失或偷工減料的"壞名聲";②不利于后期備品備件的購買(運維維護);③擔心老百姓不適應;④要與周圍環(huán)境保持一致性;⑤節(jié)能改造方案已經報備;LED路燈的外觀造型、顏色等也會遇到與原來保持一致的要求,而且不可變更。
⑹智能控制或智慧照明熱與冷
在"信息收集、初步洽談"階段,銷售工程師傾向于向業(yè)主推薦遙控智能化開關燈功能、遙測系統(tǒng)實時監(jiān)測功能、遙信報警功能、遙視圖像傳輸功能、查詢檢索報表、維護管理功能等"高大上"的跨界產品,而在實地調查與研究的17個項目中,只有3例使用了"分時調光,下半夜5.5小時后LED燈具功率調整為額定功率的70%",與智能控制或智慧照明"熱炒"形成鮮明對比。當前,市場上LED路燈智能控制系統(tǒng)價格不菲、操作不便捷、帶來的節(jié)能量不高也是掣肘批量應用于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三座大山。
⑺關注新技術與使用舊產品
合同能源管理依賴新技術進行生存的"自然屬性"決定了它必須不斷關注新技術、采用新技術,LED路燈安裝維護費用大于初次購入設備(LED燈具及配件)的"社會屬性"決定了它更注重于性價比(尤其是安全性、耐用性),不會輕易接受新技術、新產品。所以產品管理在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經常出現技術委員會成員密切關注新技術、新產品,大中型項目實施過程中風險控制委員會成員及市場人員則主張使用"成功案例10000套以上的生產廠家+經過五年以上實踐驗證的LED路燈"。通常技術領軍人物都是風險控制委員會的核心成員之一,注定它是一個矛盾的載體。
4、結論
綜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令人困擾的問題不斷,LED路燈令人困擾的問題也不斷,產品管理在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令人困擾的問題更加不斷。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產品管理等單一領域共同關心的重要前沿領域,盡管已取得重大進展,但在產品管理在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無論是實際問題還是研究方法都需要系統(tǒng)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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