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5-56),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開市起停牌。
2015年9月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議案》。
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3日公司分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5-58、2015-60、2015-65);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69);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6日公司分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5-72、2015-73、2015-75、2015-78、2015-83、2015-84、2015-85、2015-87、2015-88、2015-89)。
停牌期間,公司已成立專項團隊與相關方多次召開協調會,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與論證等工作,并且與獨立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審計機構、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積極推動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所涉及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目前相關工作均有序進行。
由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金額較大等原因,相關工作量大、工作內容復雜,相關事項仍需要進一步商討、論證與完善。為保證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分別于2015年11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15年11月27日召開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晚于2016年2月29日前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議案,及時對外披露并申請復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繼續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事項進展情況。
本次公司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存較大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