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水晶光電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擬以自有資金300萬美元,認購以色列Lumu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Lumus”)發行的18個月期無擔保可轉換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
上述對外投資事項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會議審議通過。本次對外投資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涉及重大資產重組。
資料顯示,Lumus公司是一家注冊在以色列的公司,為全球客戶提供視頻眼鏡核心組件及技術服務,目前是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晶景光電有限公司的重要客戶及戰略合作伙伴。
水晶光電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擬以自有資金300萬美元認購Lumus發行的18個月期可轉債,是公司基于對虛擬顯示領域市場發展前景的判斷。根據可轉債條款,公司在持有債券期間,Lumus將每半年以單利年利率6%計算并支付利息,到期歸還本金及應計未支付利息。到期后,公司可選擇轉換為Lumus相應股份,也可選擇更新為新一輪可轉債。公司擬長期與Lumus保持業務及資本上的戰略合作關系,因此以上對外投資行為屬于固定收益類及戰略投資行為,不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規定的風險投資范疇。
水晶光電認為,本協議是公司與Lumus開展虛擬顯示業務合作的戰略性認購協議,具體由水晶光電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實施,并按照具體債券條款予以執行。協議的簽署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短期不會產生影響,但長期看,公司視頻眼鏡業務有望通過Lumus途徑實現業務的快速增長,并會產生協同效應從而促進虛擬現實相關其他產品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