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電子接連兩次發出業績補償告知函后,邁銳光電終于對補償事宜作出回復。
5月17日,福日電子公告稱,旗下子公司邁銳光電在2015年度的實際盈利低于業績承諾,按照此前收購該公司時的業績承諾協議,邁銳光電董事長陳澤波等相關方應補償現金2324.15萬元。
然而,在福日電子接連兩次向邁銳光電發出業績補償告知函后,陳澤波等相關方回復道: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但保證繼續履行業績承諾,并提出后續承諾履行計劃。
據查,邁銳光電從事LED顯示屏等相關業務。對其所在行業,佛山照明燈具協會會長吳育林分析認為:“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產能過剩,這在兩三年前就已經出現,2015年就顯得更加突出。”
承諾3個半月后再付補償款
按照福日電子與邁銳光電此前約定,正式收購后,邁銳光電承諾業績目標:
1.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個年度,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損益)分別不低于3000萬元、3500萬元和3900萬元。
2.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個年度,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損益)合計數不低于1.2億元。
但是,據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專項審核報告,邁銳光電2013年、2014年、2015年度業績承諾的實現情況為,3388萬元、3637.31萬元、2650.54萬元。邁銳光電未實現2015年的業績承諾,其中2015年相差達-1249.46萬元。
2016年4月22日、5月12日,福日電子向陳澤波等相關方先后發出業績補償《告知函》《二次告知函》,持續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履行業績補償承諾。
根據此前雙方的《業績承諾及補償協議》,邁銳光電應在2015年度的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第10個工作日后30天內,以現金方式補足三年期合計實際盈利數與三年期合計承諾業績之間的差額,即于2016年5月14日前,將業績承諾補償款2324.15萬元支付至福日電子指定的銀行賬戶。而陳澤波等相關方在日前回復: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提出在2016年8月31日前,將業績承諾補償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并支付相應利息。
記者就此事聯系邁銳光電客服與前臺,對方都以無法轉接至陳澤波電話、不清楚相應事項為由,掛斷電話。
LED行業產能已過剩?
據公開資料顯示,福日電子收購邁銳光電的目的在于推進公司LED產業鏈整合,提升公司競爭力,同時改善財務狀況,增加盈利增長點。
福日電子表示,計劃以控股子公司福日照明、福日光電為基礎,大力發展LED產業,形成完整的產業鏈,但在LED顯示屏方面的產量較小,技術相對薄弱。而邁銳光電專注于LED顯示屏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同時,福日電子在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案)》中提到,長期來看,邁銳光電顯示屏的生產和銷售,能有效補充公司在LED產業鏈的薄弱環節,本次收購協同效應較為突出,可有效促進公司業務結構調整及持續盈利能力提高。
上述《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案)》還顯示,福日電子擬以6.41元/股的價格,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5000萬股,募集資金總計3.2億元,用于收購邁銳光電92.8%的股權和償還借款。其中,用于收購邁銳光電的費用為1.94億元,以收益法計算,邁銳光電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5387.14萬元,增值率近300%。
不過,如今看來,福日電子當時的算盤已然落空,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多次致電福日電子董秘許政聲和證券部吳智飛詢問將如何應對此事,但是電話一直處在無人接聽狀態。
對于邁銳光電的業績,吳育林分析認為,除去企業自身因素,LED行業“現在最大的問題,實際上就是產能過剩,庫存量太大,市場每年以百分之三十的速度在遞增,但是廠家是以兩三倍的速度在遞增,這個才是目前最大的問題。這里面必然有很大一部分企業會被淘汰,出路就是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