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沒錯,大多數燈光設計師都把客戶供著。因為當下舞臺燈光行業競爭慘烈,尤其近幾年習大大嚴抓反腐致使行業內環境不太理想,所以資源的爭奪變得越來越厲害,直接導致客戶大爺的各項“罪行”,處于“弱勢群體”的我們稍有怠慢,甲方就有可能“揮一揮手,不給你一片云彩。”
1、瞞天過海
行業內燈光設計師多得要命,東家不找找西家!動輒發武林貼“廣召武林人士”比武,甲方恨不得在北京、上海、廣州各找十家,精挑細選,小火慢燉!
任何燈光設計師問起來的時候,甲方會說:“不多不多,一兩家而已。”
2、反客為主
“既然你已經出錢了,為什么還要自己胡亂支招?你又沒我們專業”。是因為你出了錢就一定要滿足自己某種潛在的“創作”欲望?
3、朝三暮四
你急的時候讓我們7×24的工作,我們千辛萬苦幫你捱了幾個通宵,方案終于出來后又說因為“種種原因”暫時延后,或者說老板出差出國無法定奪,再或者經“市場部”根據市場現狀開會討論后覺得應該放棄此次計劃,還講一堆政治風,尾了還跟我們說:“別灰心明年肯定找你們……”
4、要求過度
以為100個燈和10個燈打出的效果是相同的,巴不得演出里就用十幾個燈,那也要看看場地的大小因地制宜吧,小話劇也就算了,不能大場地也用那么少的燈吧,面光、耳光、逆光、頂光……這都是有功能性的。
5、暗渡陳倉
前期拼創意,后期拼價格。起初創意時先召集各路燈光設計公司比創意,在經過若干輪的比拼后終于選定N家公司,然后分別報價。
甲方的原則是“誰低誰上”,完全不把品質放在第一位,更有甚者干脆把創意略加改動交給純燈光租賃公司執行。
6、毫無主見
遇到這種甲方最頭疼,表面無要求,按我們設計師意愿做就好,然后又覺得這個這里有點問題,那個那里感覺不好,再換個方案吧……然后讓我們無休止地“瞎蒙”。最后還指責我們沒有給出專業意見。
7、吝嗇小氣
甲方是又想馬兒狂奔又想馬兒不吃草,也就是說想要高品質不想出高價。
前期開創作會時希望是“氣吞天下,威振山河,場面大氣再大氣沖出宇宙系”,到了出錢的時候希望“小雞啄米,細水長流,一分錢當兩分錢花”,恨不得一個燈能照亮滿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