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節能的LED燈因質量問題暗藏使用風險。記者昨從市工商局獲悉,在對市售的LED燈具抽查時發現,23批次中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達到26.1%。限值、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結構、耐熱、耐火和耐起痕、標記等是LED燈具主要的不合格項目。
市工商局指出,抽樣檢查中,抽檢可移式LED燈具13個批次,有4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30.8%;抽檢固定式LED燈具9個批次,有2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2.2%;抽檢嵌入式LED燈具1個批次,沒有檢出不合格。抽檢發現,閔行區、普陀區的不合格檢出率較高,分別為50%和40%。
據披露,發現6批次問題LED燈具的限值超標,其中可移式LED燈具4批次。限值超標的LED燈,其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這會直接影響周圍廣播、電視無法正常收聽、收看以及儀表儀器控制失靈,屬于一種無線電騷擾,危害頻段區域范圍內的用電器具,并形成環境污染。
可移式LED燈具的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不合格,會導致燈具沒有足夠的載流能力,在異常電路條件下,容易過熱。而結構不合格的LED燈具則沒有足夠平穩性,頭重腳輕易翻倒,導致防觸電保護失效,也可能導致燈具滑落,安裝面溫度升高,引發桌面或地板燒焦、起火,危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這些問題在抽檢中都發現。
除了易傾倒導致的使用風險,抽檢發現1批次LED燈的耐熱、耐火和耐起痕項目不合格,其開關沒有采用耐熱性能良好的絕緣材料,經耐熱試驗后,實測值與國家標準值不符。燈具中固定帶電部件或防觸電保護用絕緣材料必須能夠耐熱,否則,容易變形、燃燒,使燈具原有防觸電保護性能失效。
目前,市工商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對庫存產品、在售產品進行全面清理,限期落實整改措施,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依法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