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ED照明行業,中小照明企業被上市公司收購,如今已是“家常便飯”。但是,要想得到上市公司的關注與青睞,中小照明企業也是必須要有“資本”的。
而究竟擁有哪些“資本”的中小照明企業更容易被資本看中呢?是行業細分領域的標桿性企業,或是擁有廣泛的渠道網絡,亦或是擁有高端專利技術?為此,本期,我們針對近兩年來部分中小照明企業被收購的案例進行梳理和總結。
下半年為“收購高發期”
逾57%收購100%股權
在本次所統計的中小照明企業收購案中,收購公告發布時間為下半年的占據多數,其中2014年下半年有6家,2015年下半年5家,2016年上半年3家,2016年6月至今有6家。
另外,2016年中小企業收購案就目前來看,6月、7月收購案數量增加明顯,相較過去兩年,全年收購案有望實現新的突破。而事實上,除了主動登陸掛牌新三板或尋求主板上市,“被并購”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與資本“牽手”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在“行業寒冬”蔓延而至的今天。
從收購交易方式來看,上市公司多選擇“現金支付”“發行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等方式進行,這主要根據上市公司自身資金情況以及雙方協商情況而定。
從出售股權數量來看,上市公司收購中小照明企業100%股權的比例最高,占比高達約57%,其余收購案收購股權占比均在10%以下。有意思的是,華燦光電在今年3月僅以1元收購了睿景光電100%股權;而中宙光電雖然已進入法院破產重組,利爾達科技仍以4000萬元對其進行重整收購。
在眾多收購案例中,收購金額無疑是行業人士最為關心的內容之一,收購金額往往代表著被收購企業的規模實力以及上市公司的“土豪程度”。
統計數據顯示,收購金額為“1元-1億元(不含)”的比例約為33%;收購金額為“1-5億元(不含)”的比例最高,達到約48%;收購金額為“5-10億元(不含)”的比例則約為15%;而收購金額在10億元及以上的比例最低,僅約為4%。
另外,“最土豪”和“最便宜”的中小照明企業收購案都與華燦光電有關,“最土豪”的是華燦光電108000萬元收購藍晶科技,而“最便宜”的收購案則是華燦光電以1元收購睿景光電。
細分領域占優
資本更為偏愛
統計發現,在被收購的中小照明企業當中,被上市公司“看中”的優勢主要有5大類,其中各類別企業及其受青睞指數為:1、細分領域標桿企業占60%;2、擁有成熟渠道網絡的企業占46%;3、與收購方形成業務互補的企業占40%;4、擁有專利技術優勢的企業占25%; 5、與收購方存在資本關聯的企業占7%。
佛山南海區電光源燈飾照明行業協會會長杜雪紅認為,被并購企業擁有這些特點最受上市公司青睞:有獨特的技術和產品;有穩定的客戶和市場渠道;具備有效的盈利模式;有人才或人才團隊;管理良好;體量適當、負債率不高等。
為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中小照明企業要適應行業發展趨勢,形成和保持自身獨特的競爭優勢。
如此,一方面,中小企業可以提升自身競爭力,在行業中保持較好的位置;另一方面,可以贏得上市公司的關注,從而獲得更多的資本、品牌、渠道等資源,為自身更快發展創造條件。
統計數據顯示,在被上市公司收購的中小照明企業當中,因其在細分領域有著獨特優勢而受資本關注的占比最高,達到60%。
究其原因,上市公司通過收購細分領域優勢企業:一方面,被收購企業在細分領域的市場地位,可幫助上市公司迅速占領該市場,省去“產品研發”“品牌推廣”“渠道建設”等諸多環節;其次,上市公司通過收購細分領域優勢企業,可以幫助其完美實現跨界發展。
在照明行業,那些細分領域的優勢企業被上市公司收購后,雙方優勢也得以進一步放大,進而實現共贏發展。如木林森看中超時代光源LED燈絲燈的產業優勢,符合其布局LED燈絲燈市場的戰略規劃;康銘盛以其在LED移動照明領域的絕對優勢,被長方集團收購后進一步增強其照明應用業務,并實現優勢互補等等。
資本收購“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一樁收購案的最后達成,必須是收購雙方都有所付出,都有所收獲。于是我們看到,康銘盛為長方集團LED照明光源器件業務下游企業,符合長方集團的行業布局整合需求;灝天光電填補廈門信達在LED白光封裝領域上的空白;真明麗因占據全球裝飾燈市場重要份額而被同方股份看中……總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木林森股份市場部總監孫少峰直言,上市公司收購中小照明企業后,可以擴大自身競爭優勢,中小照明企業也可以獲得更多的資金、品牌等資源。也就是說,對于雙方來說,“均有所求、均有所獲”!
而從“收購目的”來進行分析,從上市公司各發布的公告顯示,上市公司選擇中小照明企業主要目的集中在以下方面:1、對LED產業鏈進行延伸,完善全產業鏈的布局;2、進一步提升產品技術,豐富產品類別,全力滿足客戶需求;3、實現相關資源的有效整合及優勢互補,實現業務規模和盈利能力的提升;4、進一步鞏固市場地位和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品牌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
如木林森在收購開發晶(廈門)時就《公告》表示,本次投資完成后,木林森通過戰略投資向LED產業鏈上游延伸,完成了全產業鏈的布局,對公司未來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時通過開發晶與美國Bridgelux在專利技術及市場上合作,使木林森的相關產品能夠有效地打通國外的專利壁壘,為木林森產品走向國際化鋪設道路,將進一步提升木林森的品牌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
可見,是否收購、收購哪家中小照明企業?上市公司還是“心中有數”,其最終還是為上市公司發展所服務。
收購之后成績還是理想的
理想很美好,現實是否也一樣?通過對過去兩年來中小照明企業收購案例來看,多數收購還是能為雙方發展帶來“好處”的,收購成績較為樂觀。據統計分析發現,收購完成后取得的成績主要有:1、雙方業績出現好轉或大幅增長;2、雙方原有的合作關系更深化;3、雙方產業鏈得以進一步延伸;4、雙方的市場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均得以提升等。
康銘盛于2014年被長方集團收購以后,其2015年年度報告顯示,康銘盛實現營收9.14億元,同比增長18.1%;凈利潤1.11億元,同比增長126.75%。長方集團董事長鄧子長坦言,長方集團將全力支持康銘盛在LED產業鏈的延伸,并逐步加大康銘盛在照明應用市場的投入。
同方友友總裁謝漢良此前表示,原本處于虧損狀態的真明麗被收購后實現了盈利。同方友友2015年年報也顯示,2015年毛利比2014年大幅改善。雪萊特《2015年年度報告》則顯示,富順光電被雪萊特收購后,業績出現了大幅增長。
每一起收購案例的背后,上市公司都進行過深入的調研,探索收購案例對雙方的利與弊,在如此嚴密的收購背后,多數收購案例取得了預期的好成績。當然,在收購完成后,雙方也還是要在合作共贏的原則上,繼續保持較高的競爭力,在發展中充分利用雙方的優勢資源,爭取拿下更好的“成績單”,如此的收購案才是我們所期望的。
行業觀點
上市公司收購“對雙方都好才能成事”
要了解上市公司會看中怎樣的中小企業,首先要清楚上市公司出于什么目的收購中小企業,目的大致有以下幾個中的一種或若干種:
第一,上市公司想進入標的企業所在的行業,以開拓新的業務板塊;
第二,上市公司收購自己的上游或下游企業,以延伸自己對產業鏈把控;
第三,上市公司收購與已有業務或部分已有業務類似的公司,以加強自己的市場地位;
第四,標的公司有上市公司看好的技術或市場;
第五,通過并購減少競爭對手。
那么,能夠服務于以上目的的中小企業就有可能被上市公司看中。
上市公司收購中小照明企業,對上市公司自身有諸多的好處。眾所周知,開發技術、開發產品、培育客戶和市場是需要投入很多的時間和精力的,而且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上市公司對有獨特技術、產品、市場的中小企業的收購,可謂“花錢買時間”“花錢避風險”,不但收購了對方的產能,而且收購了對方的技術積累和市場。比自己花錢買設備,再花功夫搶奪原已被瓜分過的市場相比,并購可謂“事半功倍”。不僅如此,通過并購,上市公司的銷售額、利潤額可望實現跳躍式增長,市值也會實現跳躍式擴大,市場地位會更加穩固。
一般來講,收購與被收購是兩廂情愿的事,雙方都認為對自己有好處才能成事兒。對于中小企業來講,首先解決了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問題;其次進入一個更大的平臺,獲得更多的可以利用的資源和人脈;再次,企業的管理會更加規范。
收購是上市公司的“種大樹”政策
我認為,上市公司會選擇并購那些產品前景好、競爭力強的中小照明企業。這些中小照明企業雖然規模不大,但是產品質量可靠、管理制度完善、團隊人才優秀,這些特點都是上市公司所看重的。
上市公司“花錢”收購中小照明企業,是公司自身發展戰略中的“種大樹”政策,即通過資金在短時間內獲取各方面的資源。在我看來,上市公司收購中小照明企業好處有三方面:一是能填補自身公司的市場空白;二是能擴大自身公司在整體市場上的份額;三是能獲取更多人才資源,加強自身團隊建設。
有些中小照明企業生產的產品與上市公司自身的產品差異性較大,上市公司擁有強大的資金后盾,收購中小企業后能在短時間內發展新系列的產品,填補自身公司的市場空缺;通過中小照明企業現成的市場渠道網絡,加快自身對整體市場的占有率;借助中小企業成熟的管理、完善的架構、專業的團隊來加強公司的建設,高效地獲取收益。
中小企業規模不大容易管理,架構完善,但是欠缺資本后盾,它們被收購之后能通過兩大方面提升來促進自身發展:首先,收購后的中小企業擁有了強大的資本后盾,提高了市場開拓能力,極大地加快了中小企業的市場擴張速度;其次,通過上市公司專業化的管理使中小企業的產品質量、市場占有率、團隊建設等方面都得到全面提升。
并購案一定是有回報的
木林森股份市場部總監 孫少峰
照明行業資本并購頻頻,不難想象,并購案一定是有回報的。在我看來,上市公司“看中”中小企業:一方面是基于中小照明企業自身的成長性,或是對未來趨勢的看好;另一方面就是有利于資源的嫁接或是補充,這起到關鍵的作用。當然,在符合上市公司并購需求的基礎上,財務健康的中小照明企業更受上市公司歡迎。
上市公司“花錢”收購中小照明企業后,可以吸收被收購企業的優勢,并加以擴大優勢或優勢互補,以加強自身競爭力,更好地回報投資者。而對于中小照明企業來說,它們被收購以后,可以獲得發展所需的資金和品牌等資源,讓創意盡快落地,讓產品快速產生效益,同時回避了因規模較小而產生的風險。
在我看來,頻繁的資本并購對照明行業長遠發展也是有兩面性的:一方面,可以讓行業更加規范,也加速了產業洗牌;另一方面,有些中小照明企業等待被收購,讓行業制造失去了重心,市場需要的是好企業,而不是“整容”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