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7月25日發布的消息,該局委托白城市工商局對標稱中山市、上海市、深圳市等企業生產銷售的LED燈具、小家電、手機進行了抽查檢驗。
本次商品質量抽查檢驗依據GB/T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燈 性能要求》、GB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鎮流LED燈 安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及產品所標識的國家或行業標準。重點檢測了LED燈具的標識、燈功率、初始光效、功率因數、顏色特征、介電強度、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露電流和電氣強度、內部布線等指標。本次共檢測LED燈10組,9組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0%。(工商部門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檢測結果不代表市場流通商品的總體質量水平)。
LED燈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標記不合格、燈功率不合格、介電強度不合格。
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領域LED燈具質量抽查檢驗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檢人名單